彭祥喜,男,原廣州市白雲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2004年9月9日,被正式任命為廣州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海珠分局稽查科科長, 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監管。2008年4月10日,為廣州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海珠分局藥械科科長;2008 年9 月9 日,提任為廣州市白雲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分管查處食品、藥品等生產、流通領域違法行為的稽查工作。2012年7月23日上午,彭祥喜被控犯受賄、濫用職權兩宗罪,在白雲區法院受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彭祥喜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職業:原副局長
- 出生地:廣州
人物經歷,詳情,自白,
人物經歷
詳情
制假人行賄獲刑16年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1年3月,被告人彭祥喜在擔任廣州市白雲區藥監局副局長期間,曾查封了位於江高鎮南浦村南浦街10號同案人齊寶江(已判決)所經營的地下制假窩點,並封存了現場的制假設備等涉案物品。
查封不久,彭祥喜接受由齊寶江委託的同案人彭某(另案處理)的求情,並收受其賄送的3萬元。同年4月21日,彭祥喜擅自決定、指示同案人龐×廣、李×雲(另案處理)違反封存物品應進入指定倉庫統一保管等執法規定,將封存於上址的制假設備交由彭某,並由彭某安排車輛將上述制假設備運走。齊寶江在取得上述制假設備後,將上述物品搬至鐘落潭鎮金盆村新設的地下工廠繼續制假。
同年4月至9月間,彭祥喜又先後兩次收受齊寶江通過彭某賄送的人民幣共2.8萬元。同年5月19日,公安機關在該工廠抓獲齊寶江等人並查獲上述制假設備。
秘密取證牽出受賄官員
2012年3月,白雲區紀委在區檢察院通報的“三打”工作情況中,發現該院反瀆職侵權局查辦的區食藥監局稽查科兩名原科長涉嫌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的案件中,分管稽查業務的原副局長彭祥喜涉嫌嚴重違紀。辦案人員隨後向已被查辦的制假人、兩名科長秘密取證。
在初步掌握彭祥喜涉嫌嚴重違紀的事實後,辦案部門隨即控制了涉嫌行賄的社會人員,同時將彭祥喜傳到紀委談話,並在2012年3月22日立案調查,掌握了彭祥喜擅自將單位查封的制假設備交給他人、並從中收受賄賂的事實,隨後將該案移送區檢察機關繼續偵查。
被告人拒認濫用職權
在庭審中,彭祥喜稱,由於局裡倉庫已滿,封存的制假設備放不下,作為副局長,他有權指定大企業(彭某的公司)的倉庫保管,但沒有想到彭某會讓制假設備重新流入制假窩點。
辯護人辯稱,彭祥喜把制假的機器交代給稽查科長龐某某處理,讓交給彭某企業代保管,簽契約、查封等手續已交由龐某某負責,但龐某某沒有跟到底。彭祥喜不知道設備到了齊寶江手上,所以彭祥喜濫用職權罪不成立。
公訴人表示,彭祥喜將設備給彭某之前已收受代理齊某行賄的3萬元,可以證實彭祥喜是知道彭與齊有關聯,在這種情況下,仍然將設備交給彭,其主觀上是放任將設備交給制假人情節的發生,應以濫用職權罪定罪處理。
此案未當庭宣判,彭祥喜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自白
我感到很羞愧,我致力於打假20多年,連身份證上的出生年月都是“315”,我以為一輩子就是跟打假打交道了,沒想到一個錯誤的決定讓制假工具又回到制假分子手中,我自己也身陷囹圄,我原諒不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