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大革命時期,任中共太原支部委員、書記,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太原地委書記,中共天津地委二部(區)委、一部(區)委、三部(區)委書記,中共天津地委組織部部長、職工運動委員,在太原、石家莊、天津、唐山等地組織領導工人運動、學生運動。
1923年,在太原主辦以工人為主要學員的成人夜校,參與組織反對曹錕賄選的鬥爭和成立太原民權運動大同盟。
1924年,參與籌建國民黨山西省黨部,開展國共合作工作,同國民黨右派排斥共產黨員的活動進行鬥爭,並參加領導成立了太原和山西省的國民會議促成會。
1925年,指導成立山西工人聯合會和太原總工會,發動工人民眾和各界民眾反對閻錫山強征房屋估價稅的鬥爭,五卅慘案後發動山西各界聲援上海工人、學生的反帝鬥爭。在石家莊領導恢復正太鐵路總工會,任正太鐵路總工會秘書。
1926年,作為正太鐵路總工會代表出席在天津召開的第三次全國鐵路工人代表大會。先後組織領導了石家莊和天津的紗廠工人鬥爭。
大革命失敗後,任中共天津市委代理書記、書記,中共順直省委(當時領導北平、河北、山西、山東、察哈爾、河南等省市黨的工作)常委、組織部部長、代理書記,是中國共產黨在北方地區的主要領導人之一。
1929年由於叛徒出賣,彭真在天津被捕,遭受酷刑摧殘,堅貞不屈,組織被捕同志同叛徒、敵特進行鬥爭,減少了黨的損失。在獄中秘密組織黨支部,任書記,組織學習、宣傳馬列主義,開展各種形式的鬥爭。
1935年刑滿出獄後,任中共天津工作組負責人,組織領導天津各界民眾開展抗日救亡運動。
1936年,任中共北方局代表、組織部部長,並直接領導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總隊部。
1937年5月,作為白區代表團主席參加在延安召開的黨的全國代表會議,任大會主席團成員。
抗日戰爭爆發後,彭真同志參與部署黨在北方地區開展游擊戰爭、創建抗日根據地的工作。
1938年,彭真任中共中央晉察冀分局(北方分局)書記,同
聶榮臻等同志一起,發展、鞏固晉察冀抗日根據地,創造性地執行黨中央關於抗日戰爭的戰略方針和基本政策,放手發動民眾,壯大人民力量,提出並實施了根據地黨的建設、政權建設、武裝建設以及土地、經濟、勞動、金融等方面的政策,主持制定了《中共中央北方分局關於晉察冀邊區目前施政綱領》。彭真明確提出“要使
馬克思主義中國化”,在根據地“改造舊社會,建立一個新民主主義社會”。
1941年,在延安向中央政治局和毛澤東同志匯報晉察冀邊區各項具體政策及黨的建設經驗,分析了邊區各階級、階層的政治動向,說明了確定邊區黨的各項基本政策的根據和不同時期執行政策的重點,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全面系統地總結了邊區建設的基本經驗。這個匯報受到
毛澤東同志的高度評價,稱它“是馬克思主義的”,由中央批轉各根據地黨委。
此後,留在中央,任
中央黨校教育長、副校長,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城市工作部部長,參加領導了延安整風運動。
1944年參加擴大的黨的六屆七中全會,任歷史報告委員會成員、組織委員會成員,參與起草《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和《關於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在延安,彭真為總結黨的歷史經驗,把全黨思想統一到以毛澤東同志為代表的正確路線上來,在全黨確立
毛澤東思想的領導地位,為培養黨的領導骨幹,為開展敵占區、國統區黨的地下工作,作出了重大貢獻。
1945年,出席黨的七大,當選為主席團成員,並任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彭真在會上作了《關於敵占區的城市工作》的發言,總結了我党進行地下鬥爭的歷史經驗,闡述了精幹隱蔽,利用合法形式,團聚民眾,蓄積力量的方針政策和鬥爭策略。在黨的七大和七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委員和中央政治局委員。
1945年8月,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被增補為中央書記處候補書記。
1948年12月,被任命為中共北平市(1949年改稱北京市)市委書記。
1949年9月,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上,當選為全國政協委員、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新中國成立後。
1949年10月,被任命為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副主任。
1949年11月,當選為北京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主席。
1950年2月,被推選為北京市總工會主席。
1950年12月,被任命為北京市人民政府財經委員會主任(至1953年3月)。
1951年1月,任政務院政法委員會黨組幹事會副書記。
1951年2月,當選為北京市市長;再次當選北京市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主席。同月,被任命為北京都市計畫委員會主任(至1955年2月)。
1951年6月,被推薦為全國政協常委會臨時學委主任。
1951年7月,任中央政法幹部學校校長兼校務委員(至1956年11月)。
1952年4月,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華北行政委員會委員(至1953年11月)。
1952年8月,增任中央人民政府黨組幹事。
1953年2月,任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1954年9月,當選為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
1954年12月,當選為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1955年7月,在北京市第一次黨代會上當選為北京市委第一書記。
1956年2月,任全國政協黨組書記。
1956年9月,在中共八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任中央書記處書記。
1958年6月至10月,任中央政法小組組長。
1958年8月,再次當選為北京市市長。
1959年4月,再次當選為政協第三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再次當選為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
1962年6月,再次當選北京市委第一書記、北京市市長。
1964年9月,再次當選北京市市長。
1965年1月,當選為第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新中國成立後還曾任中蘇友好協會總會理事、中國文字改革協會常務理事、中國人民保衛世界和平委員會副主席。
“文革”後復出,1979年2月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主任(至1981年6月)。
1979年6月,任五屆全國人大法案委員會主任,同月,在五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上增選為副委員長。
1979年9月,當選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1979年11月,兼任全國人大常委會代秘書長。
1980年1月任中央政法委書記(至1983年5月)。同月,任中央黨史委員會委員。
1980年3月,任中央“兩案”指導委員會主任。
1980年9月,任憲法修改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1982年9月,在中共十二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
1983年6月,當選為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批准退出中央領導機構的請求。
1989年4月,任中國延安精神研究會名譽會長,同時任全國李大釗研究會名譽會長。
1994年任中國黃河文化經濟發展研究會名譽會長。
人物逝世
1997年4月26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5歲。
人物榮譽
1962年5月2日,接受朝鮮最高人民會議授予的一級國旗勳章。
1964年10月5日,被高棉西哈努克親王授予一級沙瓦德拉王家勳章。
1983年6月28日,被秘魯議會授予秘魯議會大十字榮譽勳章。
人物著作
《論新時期的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站在革命和建設的最前線》、《論新中國的政法工作》。
人物紀念
1991年1月,中共中央文獻編輯委員會編輯出版了《彭真文選》。
1992年10月,由鄧小平同志題寫書名的《彭真》畫冊出版。10月10日上午,畫冊的編輯單位中央文獻研究室、新華通訊社在釣魚台國賓館舉行座談會,祝賀畫冊的出版。
1998年4月25日,在彭真同志逝世一周年之際,紀念文集《緬懷彭真》和畫冊《彭真》兩本書已由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
《緬懷彭真》一書,收入了55篇文章。這些文章的作者,懷著深厚的感情,回憶了彭真同志為創立新中國,為中國的社會主義革命和現代化建設,所做出的卓越貢獻。全書從不同側面展示了彭真同志的光輝業績、偉大思想和崇高風範。
畫冊《彭真》收入了100多幅珍貴照片和20幅手跡。這些手跡是第一次公開發表。
2002年10月11日,江澤民出席紀念彭真同志誕辰100周年座談會並發表重要講話。
組織評價
彭真同志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和百折不撓、堅韌不拔的意志,對黨、對人民無限忠誠。
他善於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分析和解決問題,具有創造性地開拓新局面和處理複雜問題的膽略和才能。在關係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關鍵時刻和重大政治問題上,他堅持原則,旗幟鮮明。他始終牢記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保持人民公僕的本色,謙虛謹慎,艱苦樸實,嚴於律己。他模範地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和黨的集體領導制度,堅持黨的民眾路線,深入民眾,深入實際,作風民主。他一生追求真理,無論遇到什麼困難和挫折,都保持樂觀主義精神,對黨的事業充滿必勝的信心。
彭真同志的崇高品德和光輝思想,是我們黨的寶貴精神財富,值得全黨同志永遠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