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水利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水利局

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重慶市機構改革方案》,以及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水利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水利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市委市政府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黨對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水利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水利水資源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縣水利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參與起草水利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戰略規劃、重要江河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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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和重要區域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按許可權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鎮鄉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縣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有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縣級及以上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的招標投標監督管理。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全縣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水文工作。負責全縣水文水資源監測。對江河水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布水文資源信息、情報預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重要江河、水庫、灘涂、河口的開發、治理和保護。指導河庫水生態保護與修復、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連通工作。承擔全縣河(庫)長制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及縣河長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重要水利工程建設、運行管理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組織工程驗收有關工作,督促指導協調鄉鎮(街道)配套工程建設。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承擔縣水土保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農村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一)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按要求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負責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
(十二)依法組織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鄉鎮(街道)的水事糾紛,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三)開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按規定負責水利對外交流、合作等有關涉外事務。
(十四)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縣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指導實施防護標準。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水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縣水利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庫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七)與有關部門職責分工。關於防汛抗旱工作。縣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指導實施防護標準;承擔日常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水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組織協調防汛抗旱應急救援工作;承擔縣防汛抗旱、減災、抗震救災、森林防火等指揮部辦公室職責,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水旱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縣級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機要、值班)、政務公開和綜合協調、會務、督查督辦、考核、新聞宣傳、檔案、後勤等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重大綜合性課題調研。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提出縣級及以上水利財政資金安排建議,並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指導水利依法行政工作。參與起草水利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研究擬訂水利工作的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合規性審查工作。統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水利行業的信訪穩定工作。
(二)規劃建設管理科(行政審批科)。組織編制全縣水利戰略規劃、中長期規劃、綜合規劃、流域規劃和重大專項規劃。負責全局性重大水利改革統籌協調。負責水利固定資產投資和建設項目前期工作投資計畫的統籌管理。負責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組織指導重要水利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負責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的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承擔水利統計、普查工作。負責水利技術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相對集中本部門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及造價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組織實施縣級重點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及監督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貫徹落實水利水電安全生產發展規章制度及年度計畫。組織實施縣級及以上水利投資項目稽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及監督檢查。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水庫、水電站大壩及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開展重大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
(三)水資源水保科。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用水總量控制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評價有關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全縣水資源公報。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實施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水土流失調查、綜合防治、監督管理和監測評價、預報、公告等工作。組織實施水土保持補償費徵收制度。承擔全縣節約用水辦公室、縣水土保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水利水電科。負責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負責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組織擬訂農村水利水電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相關標準。組織實施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實施農村飲水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編制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評價。指導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調水工程前期工作。承擔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負責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執行、監測評估及績效評價。調查研究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意見。負責水利扶貧等工作。
(五)水生態建設與河長制工作科。牽頭負責水生態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推進河(庫)長制工作的協調、督導、考核等具體工作,承擔縣河長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河道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指導河道管理範圍劃定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負責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的編制及河道砂石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實施。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和防洪論證制度。負責全縣水文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水文水資源(含水位、流量、泥沙、水質等要素)監測工作。組織實施江河水庫地下水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重要江河水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山洪災害治理、水利水毀工程修復工作。牽頭負責水利信息化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賀守良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15日,被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授予“重慶市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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