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松明

彭松明

彭松明律師, 廣東國智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刑事專業部成員。廣東省法律援助局刑事律師庫成員、廣州市律師協會網際網路專業委員會委員、廣州市律師經濟刑法專業南京大學高級研修班第一屆學員,曾參加廣州電視台經濟與法頻道 《凡事有得傾》、《律戰行動》節目錄製,擅長刑事訴訟、刑事控告、刑事合規、刑民交叉及企業法律顧問等領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彭松明
  • 職業:律師
執業領域,所獲榮譽,業務介紹,經辦的部分案例,部分取保候審案件,

執業領域

刑事訴訟、刑事控告、刑事合規、刑民交叉及企業法律顧問等領域

所獲榮譽

廣東國智律師事務所 業績貢獻獎
廣東國智律師事務所 優秀青年律師
廣東國智律師事務所 金點子獎

業務介紹

彭律師自2010年入行以來,專注刑事法律領域(刑事訴訟、刑事代理及刑事合規)十多年,注重刑事理論與實踐研究,辦案效果顯著,獲得眾多客戶的認可與好評。經辦刑事案件達數百件(包括但不限於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一審階段及二審階段案件)。彭律師實戰辦案經驗豐富,以成功案例為王,成功辦理眾多重大刑事案件。其中不乏無罪(不起訴案件)、罪重變罪輕、重罪變輕罪、成功取保候審、緩刑及代理控告立案的成功案例。

經辦的部分案例

廣州市某區古某國涉搶劫罪無罪案,該案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古某國二審委託彭律師團隊介入,經有效辯護,二審發回重審,最終檢察院撤案處理(無罪),古某國在看守所600多天終洗冤成功,最後爭取到20多萬元國家賠償金。(2013穗中法刑二終字第714號)
廣州白雲區周某涉故意傷害罪,在審查起訴階段,經辯護爭取到酌定不予起訴無罪。(穗雲檢未檢辦刑不訴[2019]14號)
廣州市花都區黃某成涉偷越國邊境罪,在審查起訴階段,經辯護爭取到酌定不予起訴無罪。(穗花檢刑不訴[2022]441號)
江西陳某雄涉開設賭場案,偵查階段介入和,向公安機關及檢察院出具了無罪的法律意見,最終檢察院作出不予逮捕決定,公安給予取保候審,最終公安機關證據不足解除取保撤銷案件,陳某雄獲得無罪。
廣東省梅州市鄧某涉詐欺罪(涉架設GIOP設備),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經閱卷研究案卷後,向檢察院出具了書面法律意見及出具調查取證申請,案件檢察院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一次後,最終檢察院與公安機關商議,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達不到起訴條件,公安機關終止偵查結案,鄧某獲得無罪,而同案另兩人獲刑。
廣州市南沙區祝某東涉搶劫罪(入戶),檢察院以入室盜竊轉入戶搶劫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建議量刑10年至12年。經過多次庭審,彭律師精細辯護後,法院採納彭律師意見,不予認定入室搶劫,獲輕判有期徒刑3年。(2015穗南法刑初字第258號)
肇慶市吳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二審經有效辯護,改判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2013肇中法刑二終字第193號)
廣州市荔灣區吳某涉猥褻案,公司機關起訴堅持建議量刑5年,經有效辯護,一審法院同意彭律師的意見,在5年以下檔次量刑,最終輕判有期徒刑2年3個月……
廣州市海珠區曾某冰涉嫌詐欺案(涉案金額近300萬),公安階段變更罪名為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並於37天內成功取保候審。
廣州市介某某涉集資詐欺罪一案(涉案金額1000多萬),經有效辯護獲得家屬滿意的效果。(2014穗中法刑二初字第16號)
佛山陳某發涉黑案(在廣東衛視、央視網、人民網、騰訊•大粵網、網易新聞、新浪新聞、中國新聞網等主流媒體均有報導)、陳某發被認定為主要人員,涉嫌罪名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詐欺罪(涉案金額達二千萬)、非法拘禁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入侵住宅罪(陳某一人身涉六罪,一經認定刑期可達十五年有期徒刑),經有效辯護,幫其打掉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欺罪及故意毀壞財物等多項重罪,最終獲輕判有期徒刑三年。(2014佛中法刑一初字第90號);
廣州天河區陳志強涉黑案(2020粵0106刑初1309號),經有效辯護,審查起訴階段成功摘掉涉黑罪名,辯護效果良好;
安某涉黑案(省公安廳廳督辦案件)經有效辯護獲從輕處罰,辯護效果良好。
江門市趙某故意殺人案(未遂),經有效辯護,趙某獲輕判3年6個月。(2015江蓬法刑初字第672號)
廣州市番禺區陳某良製造毒品案(涉案毒品及半成品達七十公斤)經有效辯護,獲輕判。(2015穗中法刑一初字第84號)
廣州市白雲區黃某星涉嫌非法持有毒品(803.89克)案,經有效辯護,獲輕判有期徒刑5年(2016粵0111刑初1311號)
茂名市電白縣陳某勇涉嫌故意傷害致死案二審(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二審抗訴至廣東省高院,經有效辯護減刑至有期徒刑七年)(2015粵高法少刑終字第17號)
廣州市白雲區馮某蘭涉嫌運輸毒品案,一審判處死緩,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經有效辯護,二審抗訴發回重審,後改判無期。(其個人合法財產達數百萬無需被沒收)(2016粵01刑初610號)
廣州市番禺區陳某雲盜竊案,公訴機關起訴涉案金額20多萬(量刑檔次3-10年),經有效辯護,法院認定金額不足10萬,獲輕判二年九個月有期徒刑(2014穗番法刑初字第1030號)。
廣州市增城區江某樹盜竊案,公訴機關起訴涉案金額10萬元及機車一輛(價值人民幣5892元)(量刑檔次3-10年),經有效辯護,法院對起訴的10萬元不予認定,獲輕判一年三個月。(2016粵0183刑初217號)
廣州市天河區劉某尋釁滋事案,經有效辯護,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案號:2013穗天法刑初字第1663號)。
廣州市越秀區何某某故意傷害案,經有效辯護,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九個月(2014穗越法刑初字第761號)。
廣州市增城區周某傑複製、販賣淫穢物品牟利案,經有效辯護,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2013穗增法刑初字第1098號)
廣州市白雲區銀某雲賭博案,經有效辯護,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2013穗雲法刑初字第2926號)
廣州市番禺區安某故意傷害案,經有效辯護,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2014穗番法刑初字第19號)
廣州市湯某某非法買賣、運輸彈藥案,經有效辯護,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2014廣鐵法刑初字第83號)
廣州市白雲區胡某傑假冒註冊商標案,經有效辯護,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2014穗雲法知刑初字第82號)
佛山南海陳某如涉假冒註冊商標罪案,涉案金額達60多萬(非法經營金額),經有效辯護,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廣州市天河區殷某香故意傷害案,經有效辯護,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2016粵0106刑初2041號)
廣州市南沙區張某龍開設賭場案,經有效辯護,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2014穗南法刑初字第294號)。
江門李某春尋釁滋事案,經有效辯護,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三個月(2015江新法刑初字第535號)
方某生故意傷害案,經有效辯護,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2016粵0113刑初14號)
廣州市黃某某等人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作為刑事被害人代理人出庭,經過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三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無期徒刑及十一年有期徒刑。(2016粵01刑初464、475號;2017刑終669、670號)
韶關王某某涉破壞生產經營罪,經有效辯護,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二個月(2023粵0205刑初181號)……

部分取保候審案件

詹某某涉嫌偽造公司印章罪
向某松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
文輝燕涉嫌詐欺罪
鐘某涉嫌開設賭場罪
李某鵬涉嫌開設賭場罪
王某曉涉嫌強姦罪
許某涉嫌尋釁滋事罪
吳某鱗涉嫌詐欺罪
劉某欣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陳某峰涉嫌非法經營罪(刷單型)
陳某涉假冒註冊商標罪
曾某涉假冒註冊商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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