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彭州市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彭州市文化體育和旅遊局(簡稱市文體旅局)是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加掛彭州市廣播電視局(簡稱市廣播電視局)牌子。

根據《彭州市機構改革方案》(彭委發〔2019〕3號)和《彭州市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彭機改〔2019〕2號),市文體旅局(市廣播電視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成都市委、彭州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彭州市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 外文名:Pengzhou Municipal Bureau of culture, sports and Tourism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局級 
  • 隸屬機構:彭州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辦公地址,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成都市及我市關於文化體育廣電旅遊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文化體育廣電旅遊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體育廣電旅遊事業,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育廣電旅遊體制改革,推進文化體育廣電旅遊融合發展。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體育廣電旅遊活動,制定文化體育廣電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體育廣電旅遊對外合作交流及市場推廣,推進全域旅遊;指導重點文化體育廣電旅遊設施建設。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全市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天府文化傳承發展;指導文化藝術行業職業教育。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文化體育廣電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文化體育廣電旅遊惠民工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全市文化體育廣電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廣電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指導、管理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保護利用和文物安全監管工作,參與查處文物違法犯罪案件。推動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八)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弘揚和振興。
(九)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視機構和節目;負責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監督管理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節目;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加強廣播電視陣地建設,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方向。
(十)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一)促進文化體育廣電旅遊產業發展,組織實施全市文化體育廣電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
(十二)指導監督和規範全市文化體育廣電旅遊市場,推進文化體育廣電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十三)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依法管理健身氣功;負責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組織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負責制定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和運動項目布局規劃,指導體育運動隊伍的建設和業餘訓練工作;制定全市體育競賽規劃,負責大型體育賽事的管理和協調;負責擬訂全市體育產業政策;參與擬訂體育設施布局規劃,指導全市體育產業發展和重點體育設施建設,監督體育設施的使用和管理,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四)指導監督和規範全市文化體育廣電旅遊市場,推進文化體育廣電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十五)負責文化體育廣電旅遊市場的日常監督管理,處理相關投訴和糾紛。
(十六)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廣電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
(十七)負責文化體育廣電旅遊系統及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監督管理文化體育廣電旅遊行業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
(十八)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人才隊伍建設、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以人民美好生活為引導,統籌推進文化體育廣電旅遊事業和產業融合發展,提升博物館公共服務能力;用好文化創意、科技創新和社會投資等新動能,促進文化體育廣電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鞏固旅遊業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地位,提升文化軟實力、品牌體育賽事知名度、旅遊競爭力。

職責分工

1、與市農業農村局的職責分工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休閒農業推動工作。市文體旅局會同市農業農村局建立健全協同配合機制,推動鄉村旅遊工作。
2、與市綜合執法局的職責分工
按照《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程式規定》和《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協作管理規定(試行)》執行。
3、與市行政審批局的職責分工
按照《彭州市行政審批協作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目標績效、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政務信息、信訪、政務公開、衛生、統戰、後勤等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行業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工作;牽頭依法治市、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城鄉環境暨文明指數綜合測評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史志編纂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審核工作,統籌協調其他綜合性、臨時性工作。
(二)法規安全科。集中承擔市級除行政審批項目以外的服務事項的受理、備案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本系統綜治、安全、維穩工作。
(三)文化科。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推動民眾文化、未成年人文化、老年文化等工作;指導文化志願者隊伍建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推動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負責指導所屬文化社會團體的業務活動;負責藝術資源和文藝人才庫建設管理;負責協調和組織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負責全市對內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負責對藝術創作與藝術生產的巨觀管理;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市文物管理、保護搶救、利用等工作。
(四)體育科。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各鄉鎮(街道)、村(社區)、各體育協會、社會團體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國民體質監測實施工作;指導和監督鎮(街道)全民健身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負責指導協調學校體育、業餘體校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工作;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培養體育後備人才;負責組織、承辦、指導和協調各級各類體育比賽和體育活動。
(五)資源開發科。牽頭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利用與保護,牽頭推進全域旅遊發展;負責文化和旅遊資源評價和信息發布;推進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推動重點區域、目的地、線路文化和旅遊規劃的實施;協調監督文化廣電旅遊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推動生態旅遊發展。負責全市國家A級旅遊景區、國家(省)級旅遊度假區創建指導、質量等級申報工作;負責全市星級農家樂、精品民宿和鄉村酒店的指導、上報工作;推動紅色旅遊、休閒度假旅遊和鄉村振興工作;牽頭旅遊經濟運行情況監測工作。
(六)廣電科。組織推進廣播電視傳輸覆蓋體系、應急廣播體系、“戶戶通”工程、廣播電視基礎公共設施建設;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市重大廣播電視活動;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視機構、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信息網路和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以及廣播電視廣告的內容和質量;組織開展廣播電視節目的監聽監看,廣播電視節目閱評;指導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牽頭文化體育廣電旅遊大數據建設工作。
(七)規劃科。擬訂全市文化體育廣電旅遊產業發展總體規劃、專項規劃、跨區域規劃和年度規劃等並組織實施;負責重大規劃、項目、活動以及重大設施等文化體育廣電旅遊植入。指導、協調全市重點文化旅遊區域和重大文化旅遊項目規劃;負責文旅產業項目準入的初審工作;負責文旅產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初審工作;監督管理總體規劃及詳細規劃執行情況。
(八)產業科。擬訂全市文化體育廣電旅遊產業政策措施;積極培育文化旅遊骨幹企業,扶持中小微文旅企業發展;對口銜接龍門山湔江河谷生態旅遊區建設;推動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培育具有文化旅遊特色潛力的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統籌建立文旅產業項目庫;統籌協調重點旅遊區域、重大文旅項目、重要文旅產業的開發建設工作;負責文旅產業招商引資、簽約項目的幫建促建工作;負責固定資產投資工作;牽頭推進成都市 “三城三都”建設工作。
(九)科技宣傳科。組織開展文化體育廣電旅遊科技工作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負責組織全市文化體育廣電旅遊整體形象推廣和國內區域交流合作;負責國內重大文化體育廣電旅遊行銷、節慶活動、媒體聯絡工作;組織開展文化體育廣電旅遊重要政策、重要動態、重要活動等宣傳工作;指導、協調系統重大宣傳活動;組織指導重要文化旅遊產品的推廣;組織指導全市文化旅遊商品的開發。
(十)市場管理科。負責全市文化體育廣電旅遊市場服務質量和行業監管;負責指導和推進文化體育廣電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假日旅遊市場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旅行社(服務網點);負責文化體育廣電旅遊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處理文化體育廣電旅遊行業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文化體育廣電旅遊市場的監管檢查、巡查;負責旅行社(服務網點)、導遊市場等領域的日常管理並受理相關投訴、舉報案件。
(十一)財務科。負責本系統的年度預決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機關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和管理所屬單位相關財務工作;承擔本系統內部審計、財務統計等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牽頭本系統有關專項審計調查和專項資金的績效自評工作;牽頭局機關和指導、監督所屬單位政府採購工作。
(十二)人事科。負責擬訂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幹部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職稱評審和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牽頭負責我局所屬社會組織指導工作。機關黨的組織按照黨章和市委規定設定。

行政編制

彭州市文體旅局(市廣播電視局)機關行政編制2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黨委書記按市委有關規定配備,內設機構領導正職1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職6名。
彭州市文體旅局(市廣播電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辦公地址

地址:彭州市金彭西路377號。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彭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彭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副局長:文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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