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城公薨後贈杜二十七勝李十七潘二君並與愚同出故尚書安平公門下》是晚唐詩人李商隱創作的七言絕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彭城公薨後贈杜二十七勝李十七潘二君並與愚同出故尚書安平公門下
- 作者:李商隱
- 時代:唐朝
- 類型:詩歌
作品原文,作品注釋,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彭城公薨後贈杜二十七勝李十七潘二君並與愚同出故尚書安平公門下
梁山兗水約從公,兩地參差一旦空。
謝墅庾村相吊後,自今岐路各西東。
作品注釋
①陽:原作城,全唐詩校曰:當作陽。彭陽公:指令狐楚。封彭陽郡開國公,開成二年十一月卒于山南西道節度使任。楚卒前,曾召商隱赴興元(今陝西漢中市),為其草遺表。此詩作於開成二年十二月。李潘:李漢弟,山南東道節度使李承之子。杜勝:宰相杜黃裳之子,寶曆初登進士第。故尚書安平公:指崔戎,出博陵安平崔氏大房,封安平縣公,卒贈禮部尚書。大和八年崔戎任兗海觀察使時,曾分別奏杜勝、李潘及商隱充判官、支使、掌書記,杜、李二人後又入山南西道令狐楚幕。
②梁山:指山南西道。《新唐書·地理志》:“漢中郡,屬山南西道,本梁州漢川郡,夭寶元年改漢中。”兗水:指兗州。約從公:相約而從事幕府。
③兩地參差:指在兗、梁兩地,均遇府主亡故、幕僚星散的分離情事。
④《晉書·謝安傳》載安於土山營建別墅,樓館林竹甚盛,並曾與謝玄圍棋賭墅。“謝墅”本此。指崔戎第宅。《晉書·庾亮傳》載,亮在武昌,“諸佐吏殷浩之徒,乘秋夜共登南樓,亮至,將起避之。亮曰:‘諸君少住,老子於此處,興復不淺。’便據胡床,與浩等談詠竟坐”。紀昀謂“村”系“樓”之誤。
⑤謝朓《拜中軍記室辭隋王戕》:“岐路西東,或以嗚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