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財政局

彬州市財政局是彬州市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彬州市財政的政府機構。

彬州市財政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財稅政策、財政收支、財政監督的綜合經濟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財政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擬定和執行全市財政預算、地方稅收、財務會計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落實。
(二)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定全市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計畫;按照部門預算的原則,編制並組織執行全市公共預算、社會保障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檢查預算執行情況,實施年度決算。
(三)負責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和地方稅政管理,健全政府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制度,審核申報地方稅收的減免工作。
(四)負責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入和支出管理;擬訂並執行企業財務管理法規和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五)負責擬訂全市政府性資金管理制度。負責市級政府性資金的分配、撥付、監督和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計畫審核申報和資金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市投資政策,擬訂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全市財政投資項目評審工作;負責全市地方財政周轉金借款清理回收工作。
(六)負責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土地、房產、設施和辦公設備等國有資產的配備、調撥、清查登記、監督檢查;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市政府非稅收入的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政府性基金,管理罰沒收入和其他應當上交本級財政的收入,負責罰沒財物的拍賣處理工作。
(八)擬訂全市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對全市貸(贈)款項目,並實施財務監督;負責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九)擬訂全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組織擬訂全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會計管理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宣傳貫徹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組織實施內部控制規範、會計信息化;負責管理全市會計人員;負責全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承擔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資格報名審核工作;負責會計從業資格行政許可。
(十二)擬訂財政監督制度辦法;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承擔財政收支預算執行、財政資金績效、重點項目建設資金使用、會計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或專項財政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內部監督檢查工作;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十三)依據國家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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