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銷售機構銷售實施方案審批是《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彩票銷售機構銷售實施方案需要進行的行政審批事項。
根據國務院2015年10月11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57號)取消了彩票銷售機構銷售實施方案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彩票銷售機構銷售實施方案審批
- 作用:彩票銷售機構銷售實施方案的審批
- 現狀:取消
- 取消時間:2015年10月11日
項目背景
組織機構
(一)制定彩票監督管理制度和政策;
(二)監督管理全國彩票市場以及彩票的發行和銷售活動,監督彩票資金的解繳和使用;
(三)會同民政部、國家體育總局等有關部門提出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建議;
(四)審批彩票品種的開設、停止和有關審批事項的變更;
(五)會同民政部、國家體育總局制定彩票設備和技術服務標準;
(六)審批彩票發行機構財務收支計畫,監督彩票發行機構財務管理活動;
(七)審批彩票發行機構的彩票銷毀方案。
民政部、國家體育總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別負責全國的福利彩票、體育彩票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全國福利彩票、體育彩票事業的發展規劃和管理制度;
(二)設立福利彩票、體育彩票發行機構;
(三)制定民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指導地方民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
(四)審核福利彩票、體育彩票品種的開設、停止和有關審批事項的變更;
(五)監督福利彩票、體育彩票發行機構的彩票銷毀工作;
(六)制定福利彩票、體育彩票的代銷契約示範文本。
標準條件
(一)彩票發行機構將擬開設彩票品種的申請材料報民政部或者國家體育總局進行審核;
(二)民政部或者國家體育總局審核同意後,彩票發行機構向財政部提交申請材料;
(三)財政部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之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並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意見書;
(四)受理申請後,財政部通過專家評審、聽證會等方式聽取社會意見;
(五)財政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根據條例、有關彩票管理的制度規定以及社會意見作出書面決定。
彩票發行機構申請變更彩票品種審批事項的,應當向財政部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申請書;
(二)擬變更彩票品種審批事項的具體內容,包括對彩票遊戲規則、發行方式、發行範圍等的具體調整方案;
(三)對變更彩票品種審批事項的市場分析報告;
(四)財政部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對彩票發行機構申請變更彩票品種審批事項的審查,按照以下程式辦理:
(一)彩票發行機構將擬變更彩票品種審批事項的申請材料報民政部或者國家體育總局進行審核;
(二)民政部或者國家體育總局審核同意後,彩票發行機構向財政部提交申請材料;
(三)財政部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之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並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意見書;
(四)財政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根據條例、有關彩票管理的制度規定作出書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