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三維結構

【形象三維結構】形象的感情特徵、生活特徵和藝術形式特徵的本體結構。指文學形象的胚胎形態在想像的結構中升華,直到形式這一維充分發揮了作用而發育為成熟形態。當代文學理論家孫紹振在《文學創作論》中提出這一概念。他認為,光有生活特徵、作家感情特徵這二維還只有形象的內容,還停留在現實層次;而有了形象結構的第三維——想像與形式的誘導和規範作用,形象才有了完備結溝,進入了更高的審美層次。同樣的自我,同樣的生活,在不同的審美形式規範作用下會產生不同的形象。如阿Q這個人物如果不作喜劇式處理,而作抒情輓歌式的處理,形象就可能迥升。作家要選擇的不僅是與內容、與自我個陸相一致的東西,而且在形式上要標新立異,推陳出新,化腐朽為神奇,為想像尋求更加自由的嚮導。作家如果不爭取這樣的自由,文學形象的胚胎就永遠不能發育成熟,很可能成為永遠不能脫離母體的死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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