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何學校教育的目標都是賦予學生最理想的基本認知能力和充滿激情的態度.
2.這些因素可以根據個性特點加以描述,即創造力、智力、成就、動機等.
在發展這些因素的過程中,方法和內容是由個J性發展的結構決定的,而不是由數學科學的結構決定的.因此,該方案的課程發展人員的任務是發現和恰當地安排最適於發展預期因素或促進這些因素髮展的數學內容和方法.各門數學學科在教學過程中以儘可能獨到的方式和綜合的程度相互關聯.在形成法方案的研究中,瑞士教育心理學家皮亞傑(CPi-aget,J.)通過對數學概念形成的研究表明,兒童認知能力的發展是有階段的,由低到高從具體的運演水平到形式運演水平,逐級抽象.因而,該方案就是要根據這些水平來設計數學課程,以促進兒童認知向更高水平發展.形成法方案的特點在於它較多地考慮學生的心理發展,但如何兼顧數學科學知識體系,則是一個仍待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