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劇流行於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20世紀50年代在彝族民間傳統節日和民俗活動中不斷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彝劇十分重視用音樂來烘托和渲染舞台氣氛,圍繞不同曲調、唱腔,進一步以富有鄉土氣息的民族音樂來表現內容。它採用彝族民間口語演出,注意突出彝族對話時常用比喻的特點,含蓄地表現人物的心理活動。場上對白時使用漢語彝腔,尤能凸顯彝族白話中的幽默感。
2008年6月7日,彝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遺產編號為Ⅳ-136。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彝劇
- 批准時間:2008年6月7日
- 非遺級別:國家級
- 遺產編號:Ⅳ-136
- 遺產類別:傳統戲劇
- 申報地區:雲南省大姚縣
歷史淵源,起源,發展,文化特徵,劇本,唱腔,音樂,代表劇目,傳承保護,傳承價值,傳承人物,保護措施,社會影響,榮譽表彰,重要活動,
歷史淵源
起源
明代以來,大批內地漢族移民進入楚雄地區,帶來了中原的生產技術,同時也促進了民族之間的文化交流,楚雄地區開始出現了滇劇、花燈等劇種。此後不久,在雙柏縣的彝族聚居區,一位名叫李二多的民間藝人,根據《畢摩經》中的一則故事,改編演出了二人說唱節目《阿左分家》,角色不固定,說彝語,唱彝調,跳彝舞,在羊皮鼓伴奏下,邊舞邊跳。稍後,在楚雄縣的彝族聚居地區,彝族民間藝人創作演出了一出別開生面的《大王操兵》,雖然採用了一些戲曲形式,但演員說的是彝腔漢話,跳的是彝族舞蹈,反映的基本上是當時的彝族生活。這兩次藝術上的探索實踐,受到了彝族人民的歡迎,兩個節目都被保存下來,一傳數代。有的專家研究認為,這兩個節目就是彝劇的萌芽。
據1949年後民間文學普查,彝族有創世史詩《梅葛》、《查姆》,敘事詩《兒月》等寶貴的民間文學財富。清嘉慶桂馥《踏歌行》記有“倮倮夷歌作夷舞”之句,其《滇記續筆·踏歌》也記載:“夷俗,男女相會,一人吹笛,一人吹蘆笙,數十人環繞踏地而歌,謂之踏歌。”可知在清代,彝族民間歌舞活動就已成俗,彝族民間尚有一些宗教禮儀活動,在這些活動中,畢摩(巫師)對敘事詩的演誦,與彝族戲劇的產生有密切的聯繫。
據1958年雲南民間文學調查組文學組記錄。在乾隆年間,今雙柏縣安龍堡地區曾流傳《兒月》(即《阿佐分家》)的敘事長詩,底土的“畢摩”(又稱“貝瑪”)李多二,運用吟誦《貝瑪經》的唱調,夜間在靈柩前演唱這一故事。到清末,這種演唱形式發展為二人互相問答的演唱形式,並間或作帶上刀、叉等道具的表演。這種表演最初僅限於守靈時演唱,後來走出堂屋和本村本寨,逢年節或閒暇時演唱。彝族的另一些民俗活動,也有一些簡單的表演形式,如姚安縣馬游鄉彝族迎嫁時,必唱史詩《梅葛》中“懷親”一節,除照例舉行主(男方)客(女方)對答式的演唱外,還有一段教新娘做農活的表演。當地人稱為“裝啞巴”。在一些彝漢雜居的村寨中,漢族花燈班社在1949年前保留了一些反映漢、彝人民和生活,使用彝族舞蹈和傳統民歌曲調演唱的劇目。其中突出的是《大王操兵》一劇,它採用彝族的音樂舞蹈甚至彝語的說白進行表演,表現彝族祭土主的活動。這類劇目有人稱為彝劇,也有人稱之為彝族花燈。
發展
楚雄彝族中最早的戲劇演出活動,是民國三十六年(1947)永仁縣直苴鄉的民辦教師羅守仁、李鳳章,為嘲諷現實,召集彝族青年用彝語、彝歌、彝舞演出他們編寫的《委員下鄉》、《光棍縣官》等劇目。但由於這些活動是反對當時政府的,加上民族歧視等原因,這一活動未能普及開來。
1949年後,彝族人民的政治、經濟、文化生活得到人民政府的關心和支持,1952年人民政府派出醫療隊到永仁地區進行防病治病,當地彝族業餘文藝愛好者配合醫療隊進行宣傳,編演了演唱節目《趕快醫治好》。此後,一些彝族村寨也出現了用傳統歌舞填新詞演唱的宣傳時事政策的節目。1956年合作化運動時,彝族村寨普遍建立了農村俱樂部。大姚縣曇華區麻桿房民辦教師楊森,原為永仁直苴人,他親自看過當年羅守仁、李鳳章編演的《委員下鄉》等,印象頗深。於是同俱樂部的一批骨幹,仿效羅、李兩個教師的做法,創作演出了初具戲劇特徵的《狼來了》、《牧羊在林中》、《半夜羊叫》、《兩個犁手》、《誰是醫生》等劇目。當時,曇華山彝族稱這種演出形式為彝族戲。
1958年4月,在楚雄州建州慶典大會上,大姚縣曇華山麻桿房俱樂部業餘劇團演出了經過修改,具有戲劇特徵的劇目《半夜羊叫》。同年12月,文化部在大理召開西南區民族文化工作會議,大姚縣紅旗人民公社業餘劇團到會演出了《半夜羊叫》等劇目,受到與會代表和文化部副部長夏衍的肯定,至此彝族戲被確認為新興的少數民族劇種——彝劇。
彝劇誕生後,不久便被輿論界介紹到省內外。1962年1月雲南省舉行民族戲劇觀摩演出大會,楚雄州彝劇代表團加工演出了四場彝劇《半夜羊叫》,創作演出了三場彝劇《曼嫫與瑪若》。會後,劇團又到省內宜良、路南、曲靖、宣威等地巡迴演出。1963年,中國戲劇出版社出版的《少數民族戲劇選》、雲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雲南兄弟民族戲劇的花朵》,分別將以上兩劇目收編入集。這一階段的彝劇主要以業餘方式活動,因此它在劇目創作和表演藝術等方面,難以積累和提高。由於這些原因,彝劇自1962年全省民族戲劇觀摩演出之後至“文化大革命”前,發展緩慢,活動範圍僅限於大姚曇華山區。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開始,彝劇藝人遭受迫害,業餘彝劇團亦被解散,彝劇活動停止。
“文化大革命”結束後,特別是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彝劇的發展得到各有關部門的重視,彝劇業餘演出活動由原來的一個縣發展到全州各縣,有七個縣的專業文工隊紛紛創作演出彝劇。
1980年12月,楚雄州舉行全州農民業餘文藝會演,大姚、永仁兩縣演出了《山林青青》、《核桃樹下》等彝劇劇目,率先使用了漢語彝音(用彝語音調講漢語),打破了以彝語為舞台語言的局限,擴大了觀眾面和交流面,使彝劇演出影響擴大到鄰近地州縣和省城。
1982年9月,彝劇《歌場兩親家》、《查德恩答》被選拔參加雲南省戲曲現代戲調演。
文化特徵
劇本
彝劇的劇本文學以散文體、七言體、十言體為其唱詞格式,人物對白採用漢語彝腔,並採用彝族擅長的比興手法潤飾。在音樂上,以市內彝族各支系的民歌為素材進行配曲創作。在表演上,以彝族活動作為基礎,並借鑑其他地方劇種的表演技巧,衍化出歡快步、迎客步、送客步、勞作登山步、俯身步、跌腳步等一系列動作。彝劇的劇目題材大多反映彝族現代生活,劇中的人物都給觀眾有強烈的親切感。
唱腔
彝劇有單一的唱腔,結構比較簡單,以一句式、二句式、四句式為主,也有六句、八句和多句式的;也有按段落可以分為兩段、三段、四段一直到多段體的;有按速度變化,用散板、慢板、中板、快板的結構組成的;也有曲調隨著唱詞跑,句式或段落不很規整的。在演唱形式上,有獨唱、對唱、齊唱、領唱伴唱(即當地彝族民眾年說的“湊腔”、“幫腔”)、重唱、合唱等等。
音樂
音樂作為彝劇藝術的重要組成部份,是刻劃地域特色、強調人物個性的重要語彙。彝劇音樂由民歌小調(如〔梅葛調〕、〔曼莫若調〕、〔過山調〕等)、舞曲、器樂曲(如“蘆笙曲”、“月琴曲”、“嗩吶曲”等)結合形成,稱“山歌體”。
代表劇目
彝劇主要代表劇目有《半夜羊叫》、《曼嫫與瑪若》、《歌場兩家親》、《查德恩達》、《銀鎖》、《掌火人》等。
傳承保護
傳承價值
彝劇具有鮮明的時代性、地方特色和濃郁的民族風格,演出所用道具都是當地彝族人民常用的勞動工具,服裝、頭飾則是彝族婦女手工精心製作而成。它真實地表現了彝族的社會生活,展現出彝族人民的民族精神、宗教信仰和價值取向,在少數民族藝術和人類學、民族學、民俗學等的研究中具有重要價值。
傳承人物
李茂榮,男,彝族,1944年出生。李茂榮入選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縣申報。
保護措施
2018年,大姚縣投資拍攝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彝劇”微電影,用原生態漢語彝腔,以彝語方言故事片形式告訴全世界彝劇誕生於大姚。大姚縣編輯出版了《大姚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一書,提供各類照片、撰寫各類文章提供各單位使用,讓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有了永久的電子聲像資料,為傳承、保護“非遺”織起了“保護網”,築起了“防護牆”。
社會影響
榮譽表彰
1985年楚雄州彝劇團參加雲南省第二屆民族戲劇匯演,演出了《銀鎖》、《蔑獨尼鬧店》(後改為《鬧店》)、《跳歌場上》、《春盪彝山》4個彝劇。其中《鬧店》劇本,曾被《劇本》月刊刊出,並在全國的民族題材戲劇創作評獎活動中榮獲銀獎。
重要活動
2009年8月11日至15日,南中國藝術研究院、雲南省文化廳、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共同主辦的首屆彝劇國際學術研討會在雲南楚雄召開。
2011年6月26日,以中國優秀共產黨員楊善洲的事跡為主線的大型彝劇《楊善洲》在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首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