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渡花燈

彌渡花燈

彌渡花燈,是漢族民間傳統的娛樂活動,流行於雲南、貴州兩省及四川、湖南、湖北等省的部分地區。

彌渡花燈又叫“跳花燈”,是漢族民間傳統的娛樂活動,流行於雲南、貴州兩省及四川、湖南、湖北等省的部分地區。過去上元節時,人們載歌載舞“鬧元宵”,男女手持巾、扇雙雙起舞,踏歌和樂,稱為“跳花燈”。近現代花燈不止限於歌舞形式,並已發展成為一種劇種。演出時,手持摺扇和手帕,靈活運用各種步伐、手式及耍扇、耍帕的技法,形成清新活潑的藝術特色。
在長期流傳中,雲南花燈形成以地域劃分的九個支系,彌渡花燈在這九個支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彌渡花燈因受白、彝音樂和漢族山歌的影響,擁有許多來自民間獨具特色的曲調,如《十大姐就是彌渡山區的民歌。與其他地方的花燈一樣,廣場花燈表演是彌渡花燈在鄉鎮年節中傳統的表演形式。一般在廣場街頭演出,分小唱和大唱兩類。小唱又稱小場,是各種花燈歌舞和小調演唱的統稱 ,表演時間較短,唱段無完整的故事情節和人物,常穿插在大唱節目的空隙中表演。小唱所用 的曲調稱為“小調”,其數量豐富,經常演唱的有《十大姐》、《繡香袋》、《雙採花》、 《採茶調》、《拜年調》。"小調"也是大唱曲調的基礎。大唱分為花鼓和摺子兩種。花鼓的故事情節簡單,主要以人物的歌舞來表演,節目有《鳳陽花鼓》、《城門花鼓》等10多個。摺子有較為完整的故事情節和人物,但歌舞成分很濃,表演時間一般比小唱和花鼓長得多。登場人物一般2~3人,題材十分貼近現實生活,服裝、道具、化妝都很簡便,富於生活化。過去,花燈長期停留在民間社伙活動的形態,50年代才逐漸搬上舞台,發展為較成熟的藝術。1956年彌渡縣花燈劇團成立以來,創作演出了一批具有一定藝術水平的劇目,如反映彝族民族英雄李文學的歷史劇《彝漢情》、中小型現代花燈劇《彩虹》、《男子漢》,以及移植 劇目《李雙雙》、《徐九經升官記》等,這極大地促進了彌渡花燈藝術的發展。
在彌渡流傳著一句俗語:“十個彌渡人,九個會唱燈。”儘管花燈已走上了舞台,但彌渡花燈的根仍然深深地扎在民間。花燈演唱活動幾乎遍及彌渡城鄉,其中以人口集中的壩區、西南部的密祉和南部山區的牛街為主要流行區。密祉鄉,距縣城南約20公里。每年正月十五是傳統的密祉燈會。屆時密祉萬人空巷,演員達四五千人,耍龍達40多條,盛況 空前,至今不衰,反映了彌渡花燈的娛樂性和民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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