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渡縣科技局,科技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彌渡縣科技局
- 地區:彌渡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下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科技方針,執行國家、省州有關科技進步、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研究和制定促進全縣科技進步的政策和措施,並監督執行情況。
(二)研究和制定全縣科技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推動彌渡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三)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學技術普及經費和科技發展基金;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
(四)協調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推廣普及實用技術。
(五)指導和協調鄉鎮科委、有關部門和有關企業的科技業務工作,培訓基層科技管理人員。
(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先進技術的引進、重大技術改造和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前期研究、討論和評估;研究、制定企業技術進步措施,建立健全農村科技管理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推動科技進步。
(七)綜合管理全縣科技成果,做好科技成果的登記、鑑定、申報、獎勵、推廣和公報。管理科技保密及技術市場工作,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
(八)主管全縣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全縣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專利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智慧財產權保護行動計畫,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和管理執法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科技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研究和制定全縣科技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推動彌渡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三)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學技術普及經費和科技發展基金;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
(四)協調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推廣普及實用技術。
(五)指導和協調鄉鎮科委、有關部門和有關企業的科技業務工作,培訓基層科技管理人員。
(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先進技術的引進、重大技術改造和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前期研究、討論和評估;研究、制定企業技術進步措施,建立健全農村科技管理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推動科技進步。
(七)綜合管理全縣科技成果,做好科技成果的登記、鑑定、申報、獎勵、推廣和公報。管理科技保密及技術市場工作,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
(八)主管全縣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全縣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專利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智慧財產權保護行動計畫,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和管理執法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科技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