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彌勒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督查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安全保密、對外聯絡和信訪等工作,組織協調輿情監測、建議提案辦理,推進“12320”衛生熱線建設工作。承擔組織指導衛生方面的政府與民間的多雙邊合作交流和衛生援外有關工作;組織協調與有關國際組織在醫學衛生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負責黨委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黨務公開、黨務信息、黨務督查、黨建和機關自身建設工作,督促和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各黨總支(支部)開展黨建工作。指導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糾風工作,研究、制訂本系統綜合治理腐敗的有效措施。負責扶貧工作、民族和宗教工作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穩等相關工作。負責系統內反恐、安全生產和機關消防安保等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人事科
擬訂彌勒市衛生計生人才發展政策,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公務員管理工作;承擔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和護士資格考試工作,以及衛生專業高級職稱晉升的相關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和培養。組織指導衛生計生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工作。參與所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的制定。
(三)規劃財務科
擬訂衛生計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各鄉鎮和東風農場管理局衛生計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計生資源配置工作,管理大型醫用裝備的配置;指導衛生計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績效評價等工作;提出衛生計生醫療服務價格等政策建議;指導、監督衛生計生相關經費的管理使用。承擔所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總量分配。
(四)醫政醫管科
指導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服務、醫療安全、采供血機構管理和醫德醫風等有關規範和標準;承擔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的有關工作,以及執業(助理)醫師(含中醫)資格考試工作;擬訂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指導醫療機構藥事、醫療機構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制度。組織起草中醫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監督執行;擬定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綜合管理中醫的醫療、教育、科研工作;負責中醫藥人才的培養工作;負責實施中醫藥科研計畫,推進中醫藥科學的推廣、套用和傳播;指導中醫藥行業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負責中醫藥傳承與發展,提高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指導和協調中醫藥對外交流與技術合作。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職責;擬定中醫工作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中醫醫療機構及人員的準入和監督管理;指導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工作;加強中醫特色優勢和服務能力建設,以及中醫藥參與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幹部保健工作政策與規劃;承擔彌勒市幹部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重要外賓的醫療安排工作。
(五)藥政藥管科
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擬訂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指導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
(六)疾病預防控制科(衛生應急辦公室)
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重大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蔓延;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工作;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政策、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指導和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指導、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協調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七)基層衛生科
擬訂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政策、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的落實。承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擬訂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衛生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基層衛生人員的定向培養。
(八)婦幼健康服務科
擬訂婦幼衛生計生技術服務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衛生計生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指導、檢查、督促節育手術併發症的預防、鑑定和治療,負責組織病殘兒醫學鑑定工作。
(九)政策法規與食品安全監測科
起草衛生計生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擬訂相關政策和地方標準;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衛生計生系統法制宣傳教育;指導、監督有關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職能轉變相關工作;參與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工作,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工作。參與擬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開展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交流,參與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的安全性審查;參與擬訂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範。
(十)計畫生育基層指導與家庭發展科
指導和督促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貫徹落實計畫生育政策,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負責全市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先進單位評審工作。研究提出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擬訂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承擔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實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政策;推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政策的落實;指導基層建立流動人口衛生計生信息共享及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一)宣傳與科教科
擬訂衛生計生宣傳、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政策和規範,承擔衛生計生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等工作。擬訂衛生計生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實施醫療衛生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設;組織指導開展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和專科醫師培訓制度;組織指導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
(十二)信息統計與考核評價科
承擔衛生計生的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組織實施衛生計生政策的評估、評價;指導各鄉鎮和東風農場管理局實施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監督指導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參與擬訂公立醫院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
(十三)防治愛滋病綜合科
起草或擬訂愛滋病防治工作相關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和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愛滋病防治工作的需求評估、預算編制、安排計畫,下達經費使用方案,負責組織協調、督查指導、評估考核工作,聯絡和接待接洽有關部門、機構和組織;負責愛滋病防治工作的信息編制和發布。負責防治愛滋病的涉外事務,聯繫愛滋病防治有關外國政府、非政府組織及合作機構,接待來訪,洽談、引進有關對外合作項目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收集、整理國外有關信息,配置和整合外來資源,總結交流推廣成功經驗;協助辦理有關愛滋病防治赴國外考察事務;承辦彌勒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