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勒市衛生健康局

彌勒市衛生健康局是彌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彌勒市衛生健康局
  • 辦公地址:彌勒市彌陽鎮中山路北段(和諧家園路口)
  • 性質:政府機構
  • 所屬單位:彌勒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健康政策,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政府規章草案、政策措施、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加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市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
  (七)負責監督實施國家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國家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有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鄉鎮和東風農場管理局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貫徹落實國家中醫藥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擬訂中醫藥發展總體規劃和目標,負責綜合管理中醫(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下同)醫療、教育、科研、文化建設、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參與擬訂中醫藥產業發展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愛滋病防治工作機制,加強宣傳教育,採取行為干預和關懷救助等措施,綜合防治愛滋病。
  (十二)推進市大健康產業的發展,統籌實施醫養結合、醫體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負責幹部保健工作和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四)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指導管理市計畫生育協會。
  (十五)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督查、考評等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工作,協同開展醫學院校教育;協調實施衛生健康人員隊伍崗位培訓工作;承擔健康彌勒行動計畫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負責衛生項目管理與監督;負責實施健康扶貧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內外和港澳台地區多雙邊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等有關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外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建、黨風廉政建設、職業道德建設、行業作風建設及群團工作,指導全市公立醫院黨建工作,負責衛生健康行業“兩新”組織黨建工作;負責意識形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消防安保、安全生產、反恐等相關工作。
  (二)人事財務科
  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加強衛生健康人才整體性資源開發;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服務工作;負責市衛生健康局公務員管理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承擔機關和所屬預算管理事業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作。
  (三)政策研究和體制改革科
  組織開展醫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政府規章草案,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參與擬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開展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企業標準備案;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參與、協助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有關產品新品種的安全性審查;組織實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任務;統一管理行政審批工作,集中承擔行政審批事項統一受理、審核、審批和發證,推進行政審批工作規範化、標準化、便民化;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傳染病防治等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有關政策、標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負責法治建設。
  (四)防治愛滋病與疾病預防控制科(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
  擬訂愛滋病防治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推進和落實;指導鄉鎮和東風農場管理局愛滋病防治規劃編制和實施;承擔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牽頭履約工作;統籌協調、承擔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市級專項預案、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管理衛生應急隊伍,承擔組織上級派遣的市外衛生應急任務;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五)醫政藥政管理科
  監督實施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和急救體系建設有關工作;開展醫院等級評審評價、平安醫院建設、醫療糾紛處置有關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擬訂全市藥物政策措施和基本藥物使用管理措施;開展藥事管理,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全市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監督實施中醫醫療機構及人員、醫療服務、質量管理等政策規範和技術標準;組織開展中醫醫院等級評審工作,指導其他醫療機構中醫業務工作;參與擬訂中醫藥醫改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開展中醫藥師承等人才教育培養工作,承擔中醫藥科技、文化宣傳工作,組織開展中醫藥資源普查,參與擬訂中醫藥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其他綜合性中醫藥事務工作;負責幹部保健工作,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六)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科
  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評價工作;指導推進鄉村醫生有關管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組織推進基層衛生綜合改革;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產前診斷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七)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
  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有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八)健康產業發展科
  牽頭組織市大健康產業推進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大健康產業發展規劃、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計畫;協調促進大健康產業發展政策措施的落實,協調推進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有關工作;統籌實施醫養結合、醫體融合等健康政策;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李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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