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彈性離校
- 實施時間:2017年2月20日
簡介,時間安排,財政保障,各地舉措,
簡介
按照南京市教育部門部署,凡正常放學後按時離校有困難的小學生,由家長依照學校相關規定自願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批准後均可延時離校。學校應優先安排一、二年級學生以及殘障學生、留守兒童、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對於確有困難的中高年級學生,學校也應提供延時照顧服務。
時間安排
“彈性離校”的時間安排,冬季上學時間段(每年11月1日至下年度的3月31日)託管結束時間原則上為17點,非冬季上學時間段原則上為18點,具體時間由各區確定。“彈性離校”期間,學校提供延時照顧服務,應合理安排專人照管學生自行複習、作業、預習和課外閱讀等。各區各校結合自身實際實施多樣化的工作模式:可由學校自辦自管,具體工作主要由校內教師承擔;可以實行自管他辦,由學校進行統一管理,具體工作主要由退休教師、在校大學生等外聘人員承擔;也可實行社區管理、學校參與等組織模式。
財政保障
南京市政府辦在通知中要求,“彈性離校”面向所有有需求的學生家庭,以家長自願報名、學生自主參加為前提,嚴禁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嚴禁以任何方式拒絕或推諉有困難學生參與。通知還強調,要堅持這項工作的“公益導向”,學生參與“彈性離校”期間一律實行免費,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向學生家庭直接或變相收取任何費用,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搭車”進行其他有償服務。關於“彈性離校”工作,南京市規定實行校長負責制,規範辦學行為,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學生安全。
南京市區兩級財政部門為“彈性離校”提供經費保障,獎補經費分為補助和獎勵兩部分。市級獎補經費由區專項統籌用於“彈性離校”工作,各區應安排專項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主要用於“彈性離校”工作相關消耗品購置、場地使用、購買社會服務、人員補助等。
為創新“彈性離校”工作,南京市提出要積極引導社會參與。鼓勵學校通過購買服務形式,積極吸引各區關工委、退教協、文化藝術科技體育等領域公益性機構和團體等參與開展“彈性離校”工作。鼓勵離退休幹部、退休教師、學生家長和高校師生等以志願服務形式參與,學校可為其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和誤餐補貼等。
各地舉措
北京
2018年9月18日,北京市教委發布的《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加強中小學生課後服務的指導意見(試行)》提出,將普遍建立彈性離校制度,原則上學校每天提供課後服務到下午5:30,具體安排根據實際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