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型人格異常是人格異常的類型之一,屬於輕微的緊張懼怕型人格異常。根據T.米隆的生物社會學理論,強迫型人格異常屬於被動的操作行為型式,是正常恭敬型人格特徵的深化或異化的連續發展。有這種人格障礙的人,古板拘謹,循規蹈矩,缺乏靈活性,過度追求盡善盡美,遇事猶豫不決。
其人格特徵是:(1)對人缺乏溫暖和親切的表示。(2)不夠寬宏大度,當得不到回報時,不願花費時間、金錢或贈品。(3)追求十全十美,常因不符合個人的標準而影響計畫的完成。(4)拘泥於細節,過分注意規章、秩序、組織或日程等。(5)堅持要求別人也按照他的方式行事。(6)對工作過分專注,以致個人沒有閒暇消遣或進行社會交往。(7)猶豫不定,逃避作出決定或儘量拖延,因反覆考慮優先順序而不能及時著手工作。(8)不能捨棄無用的東西,即使已無任何價值。(9)過分自責,顧慮重重,道德觀念刻板,不能變通。這種人不同於其他人格異常,常自感苦惱,自感缺少人生樂趣,希望情緒上能放鬆和更自由地流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