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一篇奇文,題為《透視江西宜黃強拆自焚事件》。文中有對無奈“強拆”的表白,有對法律“本本主義”的反思,更有“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的驚人論點。
“沒有強拆就沒有中國的城市化”、“每個人其實都是強拆政策的受益者”……這種似是而非的表述,在文中隨處可見。聯繫到此前不久,某地法制辦主任曾以類似理由,致信北大教授反對新拆遷條例,不難看出,這種邏輯在一些基層幹部那裡頗有些市場,許多強拆事件的發生並非偶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強拆論
- 外文名:The demolitions
- 相關事件:宜黃拆遷自焚事件
- 時間:9月10日
- 地點:江西宜黃
事件回放,駁斥觀點,
事件回放
宜黃拆遷自焚事件
9月10日上午 江西宜黃髮生拆遷自焚事件,31歲的鐘如琴、59歲的羅志鳳、79歲的葉忠誠當場被燒成重傷,幾天后葉忠誠去世。
9月16日清晨 鐘如翠、鐘如九姐妹要到北京接受採訪,在南昌機場遭到以宜黃縣委書記邱建國為首的多人攔截,不得不躲進女廁所。
9月17日晚 邱建國、蘇建國被立案調查的決定剛剛宣布後,以宜黃縣長蘇建國為首的數十人在醫院搶奪葉忠誠屍體。
10月9日 宜黃縣縣委書記邱建國、宜黃縣縣長蘇建國雙雙被免職。
駁斥觀點
中國的城市化進程必然伴隨著拆遷,但如果把所有“拆”字前面都加上一個“強”字,不僅與事實不符,也無助於將來的城市發展。在為了公共利益、經過合理補償的前提下,拆遷並無不可。但假如以“沒有強拆就沒有城市化”來理解“公共利益”,理直氣壯地稱“誰影響發展一陣子,我影響他一輩子”,則顯然是對公共利益的無知。
應該尊重一些地方幹部的發展願望,也可以體諒他們面臨的壓力、遭受的誤解和委屈。但這一切都不足以成為“強拆發展觀”的理由。
中央明確提出,“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衡量發展時,與某些地方幹部所看重的工程項目、城市面貌相比,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正當權益的維護更為重要。後者不僅是發展的最終目的,也是健康可持續發展的保障和動力。任何一種發展,如果僅僅是為了“發展”而見物不見人,把人民利益、民眾意願空洞化、虛無化乃至對立化,甚至以“發展成本”為藉口,隨時“徵用”公民權利、社會公平、媒體監督,這不能不說是一種發展的異化。
只要有發展,就會有利益問題。拆遷中,政府、老百姓、開發商都有各自的訴求,這原本都很正常。當這些訴求發生衝突時,訴諸既定的法律,是法治國家的常態。然而,正是在所謂“法律並非一用就靈”、“一切機械照搬法律,同樣會犯本本主義的錯誤”的思維下,在不少拆遷事件中,一些地方將依法行政視為發展的羈絆,甚至不惜以“多快好省”的思維去“良性違法”。
因此,當這位作者感慨“人們不願相信政府一方的說法,哪怕是這種說法合情合理”,感嘆精心打造的法律武器“被老百姓棄之如敝屣”時,其實更應該反思自己對待法律的態度。當某些地方幹部以實用主義的態度擱置法律時,又怎能指望老百姓相信法律、選擇法律?又如何從依法行政中獲得公信權威?
“只要地方要發展、只要城市化沒有停止,強拆工作就依然要進行下去。”沒錯,中國的發展和城市化不會停止,但“強拆”顯然是開錯了藥方。我們應該認真學習科學發展與和諧社會的要義——任何發展,都是為了人民的幸福和尊嚴,離不開社會的公平正義,都不能容忍對人民民眾合法權益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