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程式條款

強制程式條款(英語:CompulsoryProcessClause)是美國憲法第六修正案中的一個條款,其中規定刑事案件的被告有權透過法院發行的傳票取得有利於自己的證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強制程式條款
  • 外文名:CompulsoryProcessClause
  • 出處:美國憲法
強制程式條款(英語:CompulsoryProcessClause)該條款通常會被理解為被告得以在審判過程中設法獲得對自己有利的證詞,不過自從該規則施行之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已經宣布了幾個特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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