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3年夏入北洋水師學堂,1899年春赴日本留學,入日華學堂。同年秋,升入東京帝國大學,學習工科機械專業,1902年夏畢業,獲優等專科文憑,隨後在日本工廠實習。1902年冬回國任平江金礦局總工程師。1904年夏任保定師範學堂總齋長兼教習。1905年7月14日經殿試及第,得進士出身,分商部任主事,曾在北京、保定等處監理工程。1910年春,在農工商部高等實業學堂教授建築工程,同年參與北京
資政院工程,著《建築新法》。
中華民國成立後,他曾任工商部工務司技正。1914年9月至1917年1月,他被農商總長
周自齊推薦任農商部僉事、工商訪問處處長、商品陳列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