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中文名:張訓鶯職務:副局長工作地點:永泰縣教育局處分籍貫:黨內警告處分 違紀通報2011至2014年春節前,永泰縣教育局副局長張訓鶯、鄭毓敏、張元明及中教科科長范永閩分別收受下屬學校贈送的購物卡。永泰縣紀委分別給予張訓鶯、鄭毓敏、張元明、范永閩黨內警告處分,並收繳違規款項上繳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