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莉(福建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莉(福建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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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莉,女,法學博士,福建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現為福建師範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民商法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 馬克思主義學院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學科博士生導師。 福建法學會常務理事,福建法學會民商法學研究會秘書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莉
  • 國籍福建省尤溪縣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9年2月
  • 代表作品:《國際私法論要》
人物經歷,主要貢獻,獲獎記錄,

人物經歷

女,漢族,1969年2月出生,籍貫福建省尤溪縣,法學博士,教授。現為福建師範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民商法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學科(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與實踐研究方向)博士生導師。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理事,福建法學會常務理事。曾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訪學。

主要貢獻

在《法學研究》、《政法論壇》、《法學》、《清華法學》、《法學論壇》等核心刊物發表論文39篇。出版專著3部。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1項、國家重大招標項目子課題1項,教育部項目2項,省部級項目5項、橫向項目3項。獲福建省社科優秀成果二等獎2項,三等獎2項,獲一級學會優秀成果一等獎1項,三等獎1項。2006年2月至7月作為教育部“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訪學,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了中國人民大學楊立新教授主持的2006年中國法學會重點課題《侵權法立法》研究工作。2012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2012年被評為“福建省優秀青年社會科學專家”。2013年入選“福建省百千萬人才工程項目人才”,2015年入選“福建省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2017年獲第二屆“福建省法學英才”榮譽稱號。
代表性科研成果
一、專著
1、《國際私法論要》,延邊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2、《連體人的法律人格及其保護》,智慧財產權出版社2007年出版。
3.《特殊殘障者法律人格的民法保護》,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二、學術論文
1.連體人的法律人格及權利衝突的協調,《法學研究》2005年第5期
2.胎兒的準人格地位及其人格利益保護,《政法論壇》,2007年第4期。
3.特殊殘障者法律人格的民法保護,《法學論壇》2011年第6期。
4.論人類個體基因的人格權屬性,《政法論壇》2012年第4期。
5.論植物人終止救治的法律規制,《法學》2012年第7期.
6.人格權法中的特殊主體及其權益的特殊保護,《清華法學》2013年第2期。
7.理想信念教育視域下的大學生法治觀培養,《思想理論教育導刊》2016年第4期。
三、科研項目
1.2007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07CFX020):特殊殘障者法律人格及權利保護(項目負責人)
2.2010年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釣魚島問題與中日爭端對策研究》(10zd&012)(項目子課題負責人)
3.2011年福建省社科規劃項目(2011B072)未成年人人格權的特殊保護(項目負責人)
4.2012年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特殊人格之人格權益保護(項目負責人)
5.2013年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13YJA820067):人格權法中的特殊主體及其權益的特殊保護(項目負責人)。

獲獎記錄

1.2007年論文《連體人的法律人格及權利衝突的協調》獲福建省社科優秀成果二等獎,獲中國法學會中國民法法學研究會優秀成果一等獎。
2.2007博士論文《連體人的法律人格及其保護》獲第二屆“佟柔民商法優秀博士論文獎”。
3.2009年專著《連體人的法律人格及其保護》獲福建省社科優秀成果二等獎。
4.2009年論文《胎兒的準人格地位及其人格利益的保護》獲福建省社科優秀成果三等獎。
5.2013年論文《論人類個體基因的人格權屬性》獲福建省社科優秀成果三等獎。
6.2015年,論未成年人精神純正權益的特別保護,2014年獲中央綜治辦、共青團中央、中國法學會主辦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法治保障”主題徵文三等獎。
7.2015年,論文“”提升領導幹部法治思維水平,引領全民守法意識“獲中國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2014年課題研究成果一等獎。
8.2011年入選“福建省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
9.2012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
10.2012年獲“福建省優秀青年社會科學專家”稱號。
11.2013年入選“福建省百千萬人才工程計畫。”
12.2015年入選“福建省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計畫”
13. 2017年獲第二屆“福建省法學英才”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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