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立勇(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

張立勇(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

張立勇,男,漢族,1955年10月生,山東榮成人,1974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12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法律碩士,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博士,二級大法官。

曾任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立勇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山東榮成
  • 出生日期:1955年07月
  • 畢業院校山東大學中央黨校
  • 性別:男
  • 文化程度:研究生 法律碩士
  • 職務:公務員
  • 職稱:二級大法官
人物履歷,任免信息,回應質疑,觀點摘要,

人物履歷

1974.01——1976.12,山東省榮成市東劉家疃村黨支部書記;
1976.12——1978.02,山東省青島市海洋漁業公司職工;
張立勇張立勇
1978.02——1982.01,在山東大學哲學系學習;
1982.01——1993.10,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幹事、副處長、處長(1990.11—1991.11 掛職河北省河間市委副書記);
1993.10——1993.12,在陝西省委組織部待分配;
1993.12——1997.06,陝西省鹹陽市秦都區委書記;
1997.06——1999.03,陝西省鹹陽市委常委、秦都區委書記;
1999.03——1999.04,陝西省鹹陽市委副書記、秦都區委書記;
1999.04——2000.06,陝西省鹹陽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兼秦都區委書記;
2000.06——2002.07,陝西省鹹陽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
2002.07——2002.12,陝西省鹹陽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2.12——2005.09,陝西省鹹陽市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書記、市長(2001.03—2003.04 在西北政法學院法律碩士專業學習,2001.03—2004.01 在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在職研究生班法學理論專業學習);
2005.09——2005.12,陝西省鹹陽市委書記;
2005.12——2006.03,陝西省鹹陽市委書記、鹹陽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2006.03——2007.12,陝西省鹹陽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2007.12——2008.01,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2008.01——2018.01,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08年1月23日,當選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2008年2月,任二級大法官。
2008年2月起,不再擔任鹹陽市委書記。
2008年12月,當選河南省法官協會會長。
2012年9月,兼任河南省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副主任。
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陝西)、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河南)。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19日,南京市召開市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會議決定接受胡道才辭去南京中院院長職務;報導同時透露胡道才仕途下一步——河南高院黨組書記。胡道才有望在1月下旬召開的河南省人大會議上接替張立勇,出任河南高院院長一職。

回應質疑

質疑馬錫五審判方式進步還是倒退?
“法官多走路,民眾少跑路。一個案子以原被告雙方有6至7人算,巡迴審判案件從2008年的2萬件增加到2009年的7萬件,就有40萬至50萬民眾免除了勞頓之苦。”張立勇以一組數字證明,馬錫五審判方式讓當事人少跑腿,不用奔波,坐在田間地頭就能解決糾紛,得到人民民眾認可。
質疑圓桌審判,法官的權威何在?
“司法的權威不是體現在審判台高低,法袍威嚴,法槌響亮,歸根結底還要看人民民眾認不認可、滿不滿意。”張立勇說,法庭規範化是必要的,但對於民商事審判,現在這種控辯式的法庭審判格局並不適合。開庭前、開庭中、開庭後都可以調解,不能把法庭氣氛搞得劍拔弩張,應該用溫和的方式來審判。“我建議,除了刑事審判之外,要改造目前法庭布局,取消高台,應該按照圓桌、方桌的形式,以更合理更方便的形式來進行審理,不一定穿法袍敲法槌”。
質疑能動司法是盲動司法的遮羞布?
張立勇介紹,去年最高院院長王勝俊在視察各級法院時,提出能動司法的要求。有學者提出質疑,認為司法的權力是分立的,中國司法制度不實行權力分立,所以中國的法院如果沒有權力授權,進行司法能動就變成司法盲動,尤其把馬錫五審判方式作為司法能動的代表。“面對人民民眾強烈的司法需求,必須加強案件調解和解,為和諧社會做貢獻。當然司法能動必須堅持在法治的軌道上進行,司法能動必須堅持司法公正,遵循法律的內在規律。”張立勇強調。
質疑調判結合的原則是和稀泥?
“調解不僅被稱為東方經驗,而且也被西方國家接受。德國斯圖加特法院院長反覆講調解的作用,美國的案件調解率也達95%以上,比我們的調解率高得多”。  張立勇說,調解本身就是一種和諧,兄弟打架,爭宅基地,贍養老人,如果單純判決你輸他贏,很容易造成兄弟反目成仇,禍及後代,所以鄰里兄弟之間的矛盾糾紛,一般都要採取調解的辦法,並且完全可以調解。
質疑熱情接待造成大量涉訴信訪?
2008年5月5日,全省法院當年首次集中接訪民眾,全省三級法院當天共接訪案件近8000件。不久,全省法院又舉行了第二次大接訪活動。面對眾多來訪民眾,有人質疑,大量的涉訴信訪是法院熱情接待的結果。“如果冷淡對待甚至抓一批人,就不會造成大量信訪,我覺得這個觀點是錯誤的,我們一定要堅定信念:老百姓到這裡上訪告狀是對我們的信任。當事人給我發信息打電話,說要自焚,不管是威脅嚇唬,還是激將也好,之所以發信息給我,就是信任我,想讓我幫他解決問題。”張立勇說,凡是來上訪告狀的民眾,都是對法官的信任,接待上訪當事人是每一位法官的職責。
質疑人民陪審團“非驢非馬”?
去年6月,省高院開始人民陪審團試點工作,經過半年多實踐,今年3月在開封召開現場會推廣該制度。“確實像大家所說,人民陪審團制度有一點非驢非馬。”張立勇坦承,它不同於英美的陪審團,英美陪審團成員是決定被告有罪無罪的,而不是由法官決定的;我們的陪審團只對有罪無罪和量刑多少發表意見,沒有決定權。但當人民陪審團意見和合議庭不一致時,案件必須提交審委會決定,充分尊重人民陪審團的意見。“非驢非馬的評價也不是不可以,這就是特色。”張立勇說,現在全省已有幾十萬人民陪審團成員,我們的目標是1000萬,全省每10個人中就有一人是人民陪審團成員,讓清潔工、計程車司機都能成為陪審團成員,讓人們直接進入司法審判的核心部位,行使司法權。
質疑所有糾紛都要由國家來包攬?
張立勇介紹,目前涉訴信訪量居高不下,案多人少的問題沒法解決,法官很辛苦,當事人不滿意。“再增加人手就能解決問題嗎?”張立勇說,這要求法院要有新的思路,從以國家法律來包攬民事訴訟的思維里脫離出來,靠用民間力量來解決民間糾紛,就是替代式糾紛解決機制,由此,省高院創建“社會法庭”,讓老百姓來解決老百姓的事。“完全按照法律程式、法律條文來處理千姿百態的矛盾糾紛是非常困難的,而社會法庭中社會法官的辦法就靈活得多,效果也非常好,沒有繁瑣程式,不用對簿公堂、撕破臉皮,也不用交訴訟費,老百姓高興,社會法官也有了一個實現自我價值的平台。”

觀點摘要

1.河南高院院長曆數法院系統四大問題
2010年11月22日,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在“推進審判管理加強案件評查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歷數河南省法院系統存在的“四大問題”,痛批個別法院院長“給黨抹黑”。
“四大問題”分別是:案件超審限,濫用發回重審權;不按法律程式審理,量刑畸輕;執行不作為、亂作為;訴訟文書不規範。
提到案件超審限、濫用發回重審權,張立勇說,靈寶市有一起故意傷害案,交付審判4年,基層法院、中院8次審理,3次發回重審,4次超審限;鄭州某法院審理的一起行政糾紛案,法院審了19次。
有一起案件,許昌中院發回禹州市法院重審,這起案件1995年訴訟,到現在還在禹州市法院的檔案室擱置著。
提到個別法院的“創舉”,張立勇感嘆:“難以解釋。”安陽市龍安區法院的一起玩忽職守案案卷中,居然沒有承辦法官、合議庭、審委會成員名字,辦案法官向中院領導請示後,將那位主管領導的意見記錄在案,甚至還以領導的意見定案。
北關區法院審理的一起詐欺案,辦得也很離奇。在犯罪事實、情節沒有發生變化的情況下,這起詐欺案的主犯翟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發回重審後,主犯又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第三次判決中,主犯又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3次判決量刑差別之大,難以解釋。”
在一些法院,存在執行不作為和亂作為現象。張立勇說,有一起執行案件長達22年沒有執行。
訴訟文書不規範,也是問題之一。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某中級法院的一個裁判文書上,連個法院公章都沒有。
正常工作日,法院很多人都不去上班,這樣的事兒也有。張立勇說,暗訪組到某縣法院蹲點幾天,發現基本沒多少上班的。
“你當法院院長,是人民選出來的,老百姓對你寄予很高期望,尸位素餐(屍位:空占職位,不盡職守;素餐:白吃飯)、 占著茅坑不拉屎,乾什麼東西。”張立勇說,那么多當事人上訪告狀,“你負責了嗎?你履行自己的職責了嗎?你占著茅坑別人進不去呀!”
2.張立勇:河南月內將推行錯案責任追究終身制
2012年03月12日下午,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河南代表團全體會議審議兩院報告時,全國人大代表、省高院院長張立勇就“熱點案件關注度高”表示,“不能像鴕鳥一樣,明明知道有問題,卻假裝沒有問題”。
熱點
“誰辦案,誰要負責一輩子”
“錯判不僅引起公眾對司法公信力的質疑,也嚴重損害司法權威。”張立勇建議進一步完善對法官辦理錯案的責任追究機制,統一錯案認定標準和責任追究程式,建立“誰辦案,誰就要負責一輩子”的錯案責任追究終身制。
張立勇認為,對錯案進行糾正,不僅不會損害司法的權威,而且會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得到更多理解和支持,“不能像鴕鳥那樣,明明知道有問題,卻假裝沒有問題”。
張立勇透露,最快在本月底,河南省高級法院就將出台這一制度,今後,對於發現的可能構成錯案的線索,即使被調查對象已經退休,仍要接受組織調查,對於明確認定為錯案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誰用權,誰就要負責一輩子。”
談天價過路費案
省高院給處理“建議”,沒有越權
“天價過路費”案件曝光後,河南省高院迅即介入並問責。今年1月,主審法官助理審判員職務被免、調離審判崗位,刑一庭庭長被免職。
糾錯高效在被讚許的同時,也有人質疑上級法院插手下級法院的人事和管理。
張立勇在小組討論會結束後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省高院並沒越權,而對法官和庭長的處理決定是由平頂山市中院作出的,省高院只是“建議”。
談趙作海案
“有罪推定”影響審判
“無罪推定”是我國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的原則,但在很長一段時間,對刑事審判工作影響最大的,是“有罪推定”。張立勇說:“以趙作海案為例,因為檢察機關提供的案卷中,趙作海9次供述自己殺人,所以法官就認為趙作海殺人無疑,趙作海的翻供及辯護人的無罪辯護,都被認為屬於狡辯,不予理睬。這就是有罪推定。”
張立勇說,雖然案件已被及時果斷處理,也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但是痛定思痛,總結反思,還是要根除有罪推定的理念。
建議1.被告人應坐辯護人身邊
張立勇建議把打擊犯罪和保障人權並重,讓被告人和辯護人坐在一起參加庭審,並用紙和筆進行記錄。
張立勇表示,上述建議,河南省法院正研究並考慮儘快嘗試。
建議2.加大法院系統黨風廉政建設
建議3.在河南進行人民陪審團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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