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在上個世紀90年代初,已經初次創業成功成為京城富豪的張田女士在環球遊覽了法國、美國、加拿大等已開發國家後,又回到了中國。1994年她來到深圳重新創業,選擇了扶貧慈善事業作為人生的最大目標。先後在深圳創辦了年玉田貿易有限公司和奇絕藝術品發展有限公司;在香港創辦了國際中老年保健集團公司;2006年在北京註冊了敬老都(北京)治沙綠化科技有限公司等企業機構。
個人成就
張田女士先後為深圳市贏得了四川、貴州等地政府贈送的八面錦旗;1995年榮獲了聯合國“國際科學與和平周”特別貢獻獎;2007年初又榮獲了由中華慈善總會頒發的中華慈善事業突出貢獻獎和第二屆“中華慈善人物”榮譽稱號,以及由中國扶貧基金會頒發的“2006扶貧中國公益家”等榮譽稱號。
為了推動扶貧慈善事業的發展,促進人類和平與世界和諧,2004年在
蒙古國創辦了
世界和平慈善基金總會,之後又在香港創辦了《世界慈善家》雜誌社,其目的就是要感召全世界的人民都成為慈善家。
人物經歷
張田出生在
孟子故里——山東鄒城。幼時最深的記憶不是小夥伴的嬉戲、不是父母的寵愛,而是慈祥的奶奶邁著細碎的腳步在十里八鄉做出的善事。奶奶也許不曾想過,正是由於自己點點滴滴善事的影響,若干年後,居然讓最疼愛的小孫女成為一個慈善家。
幫助別人是自己的福氣
說起奶奶,張田印象中有兩件事非常深刻。一次是為了在第一時間趕去救人,奶奶拽著僅四歲的張田奔跑,由於太急,小張田的胳膊竟然被奶奶拽脫臼!還有一次,院子外面來了一個討飯的婦女領著一個和張田一樣大小的孩子,已是深秋,天氣轉涼,那孩子卻還光著屁股。奶奶看著孩子可憐,順手把張田一條晾在院子裡的新褲子給那個孩子穿上。這兩件事都曾受到張田媽媽的責怪,是呀,常人眼裡,幫助別人可以,也不能急得把自己孫女的胳膊都拽脫臼了呀!給討飯的孩子一件衣服也沒什麼,舊的很多,為什麼偏偏將那件新的給了人家?
奶奶卻總是重複著一句話:“能夠幫助別人是自己的福氣。”張田沒有為自己受傷和喪失心愛的新衣服怪奶奶,相反,奶奶的這句話她默默地記在心裡,並且成為自己珍愛的人生信條。
張田不記得自己到底資助過多少個孩子、做了多少善事,甚至記不清自己究竟捐出了多少善款,但是她卻認定:“正是因為幫助了別人,我一直感覺自己是個幸福的人。”
就在接受記者採訪的兩天前,她又認捐了遼寧省朝陽市63名服刑人員的孩子,負責他們全部的學費和生活費。
認捐朝陽的貧困孩子完全是一次偶然。今年年初,在中華慈善事業突出貢獻獎頒獎儀式上,張田認識了朝陽慈善會的副會長梁秀華。兩個善良的女人聚在一起,談論的當然是慈善。梁秀華告訴張田,在朝陽,她正在幫助一些服刑人員的孩子,給他們資助,讓他們接受教育,不因為父母的犯罪而影響本來光明的人生。張田深受感動,立馬承諾,也為她找一些這樣的孩子,她也要幫助他們!
這樣,上百個孩子分成批,一個個都成了張田媽媽的孩子。
其實張田資助的貧困、孤殘兒童散布在全國各地,金錢有價,時間卻是無價的,當百忙之中張田趕去看望孩子們時,孩子髒髒的小手會抓緊她不放、孩子亮亮的眼睛會對著她說話,張田說,那時候,她更能體會到奶奶的那句話:“幫助別人是自己的福氣!”
要學宋慶齡那樣愛國
張田小時候,父親總是教育她,要像宋慶齡一樣愛國。一直以來,這個夢想似乎離她非常遙遠。不管是奶奶的影響還是父親的寄託,張田1994年才開始用實際行動來理解。那年,張田看到一些資料上介紹,我們國家中西部地區還有大約8000萬的人口處於貧困線上,一直在優越條件下生活的張田被震撼了。她告訴先生,自己要走出全職太太的圈子,她要去創業,利用自己的能量為這8000萬同胞做點什麼,為國家分擔些責任。家中一片譁然,沒有人能理解張田的想法,分歧很大、爭論也很多。
一旦主意定了,誰說也沒有用,張田義無反顧地在深圳創辦了以扶貧為宗旨的年玉田貿易公司。1996年12月14日,張田永遠也忘不了,那一天她第一次揣著自己辛苦掙來的20萬元錢趕赴大涼山地區,第一次去給西部的貧困民眾送錢!20萬元可能不是個大數字,但是十年前,在遙遠的大涼山,2萬元在當地就能建起一座給孩子們遮風擋雨的國小校!
第二次再上大涼山,張田尚未進村,村子裡的老老少少就跪倒一片,鄉親們無法用語言表達對張田的謝意,居然就用這最崇高的民間禮節表示心中的感動。看到這個場景,張田流淚了,她也毫不猶豫地跪倒在鄉親們的對面!時隔多年,張田談起這件事還忍不住熱淚盈眶,她說:“我是國家的女兒,力所能及為我的同胞做點事是應該的。我只做了那么一點點,卻接受了鄉親們那么深重的感謝。”
後來,張田曾8次上大涼山地區扶貧,先不說送去的資金,就是她給孤寡老人莫西哈偉專門帶的被子、給貧困兒童阿烏支烏穿上帶有自己體溫的衣服,這裡面又有一個民間慈善家多深的愛呢?!
希望搭建一個愛的和諧世界
接受記者採訪前,張田剛剛給一個不知名也未曾謀面的人匯去2萬元。那是從一個熟人那兒聽到的訊息,一個生活在貧困之家的老母親得了眼疾,手術費需要2萬元,但是她的孩子們不是下崗就是外出打工,全家人想盡辦法也就湊了5000元,老母親在絕望中忍受著病痛的折磨。聽到這件事,張田輾轉和老母親的一個孩子建立聯繫,要來了他的地址,2萬元錢隨即匯出。
至今,張田也不知道她幫助的這個老人姓甚名誰,更不知道他們一家人長得什麼樣,她太忙了,沒有時間去和每個接受她幫助的人見面結識,甚至,她也沒有時間考證事情的真假。
為了這種有些離奇的幫助,張田不知投入了多少錢,甚至她的秘書有時候都會勸她“不要那樣傻”。張田卻說,這世界本來就是愛的世界,錢是身外之物,她雖然有過上千萬元的捐款,但是如果能夠用有限的錢換來無限的和諧和愛,那何樂而不為呢?再說,她也相信,每個向她求助的人都是真正需要幫助的。
張田說,目前我國的慈善事業也進入了大好形勢,國家提倡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為慈善事業提供了更大的平台,也促進其更快的發展。作為一個慈善家能在這個時代中乾自己想幹的事,那真的是一種最大的幸福。
“做善事讓我感覺自己是個幸福的人,慈善之心也使我的人生過得非常精彩。”張田期望著,和自己一樣有愛心、有勇氣的人凝聚在一起,將來搭建一個更加和諧的愛的世界。
詐欺入獄
2012年7月18日上午,北京,“投資10萬回收百萬”,製造這個發財神話的女“慈善家”張田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受審,她被控向78名被害人集資詐欺人民幣828.1萬元。
據檢方指控,張田於2004年12月至2008年2月間,用個人或“
世界和平慈善基金總會”的名義,謊稱召開“世界和諧博愛大會”由世界各國政府、世界500強企業捐助巨款、建設多座“敬老都”等養老機構,採用高額回報、免費入住“敬老都”為誘餌,以捐助愛心款,發展愛心大使等為名,向被害人王某等78人處非法集資人民幣828.1萬元。
檢方認為,張田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向社會公眾作虛假宣傳等詐欺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集資詐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案件背景
張田,女,1955年出生,原籍山東人。自改革開放的初期,從事多種商業貿易活動,擁有幾千萬的家產。張田由於出生於山東,受中華民族的優良文化的薰陶很深,自己脫貧致富後,把幫扶、濟困、敬老、助殘作為自己的一項事業,截止到1992年,個人就已向社會捐助7000萬元人民幣。後受胡錦濤同志科學發展觀和慈善事業要創新的啟發,1996年設計了“1+11慈善工程”,為了便於慈善事業的發展。先後在蒙古人民共和國境內和內蒙古自治區設立慈善機關和公益性的治沙公司,經民政部批准登記在國內設立慈善分支機構,依規定和授權開展慈善活動,包括在中國境內建“地球村”、“敬老都”,並完成預名登記和選址工作。
據不完全統計,張田女士代表她的愛心大使向社會捐建43座國小;救助孤兒250人;扶助遼寧省服刑人員家屬950人;資助山東沂蒙山區的紅嫂多人,並實現到毛主席紀念堂見主席的願望;承擔多名白內障患者的醫療費用,使他們重見光明;向社會捐助現金有記錄和回憶的達1.5億人民幣;在奧運會期間僅個人捐獻字畫3000幅,市值3.5億元人民幣之巨。因此張田女士在社會上享有很高的社會榮譽,曾受到已故的劉少奇夫人王光美及兄弟王光英的高度讚譽。
她出於一顆愛國之心,自費並利用親屬在聯合國常年工作的關係,用自己的行動和真情打動前任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和現任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並由兩人協助,實現在聯合國代表中國人進行“慈善和平共建和諧人類”的演講。籌建敬老都,是為了向全世界弘揚中華民族的優良文化,受到世界五百強企業一千多位代表的認可和讚賞,並被潘基文先生稱為亞洲第一人,以聯合國的名義,授予張田女士世界和平獎章。當時有國內外130多家媒體進行了報導,在世界範圍內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為中華民族爭了光。
2010年左右,由於房改,民眾買不起房;醫改,看不起病;學校改革,導致孩子上不起學,形成當代新時期“三座大山”,影響社會的穩定,危及黨的政權。因此自2011年開始,政府對房地產業等暴利行業進行整頓,實行限購,提高房貸的條件,使房地產業的資金鍊斷裂,誘發社會上的民間借貸高潮。個別不法分子趁機非法集資,搞地下金融活動,嚴重擾亂了社會金融秩序,政府隨即展開打擊非法集資的運動。
由於張田個人的賬戶累計進出額度較大,被人民銀行和公安部門列為懷疑和監控對象,在沒有法定受害人舉報的情況下,由北京市朝陽區公安機關立案。張田名下的款項便以涉嫌非法集資罪被查封,共查封五個賬號,但僅公布其中一個賬號為4千多萬人民幣。之後,北京市朝陽公安分局稱根據匯款賬號查找到78人(實為45人),一種是電話通知稱張田已構成集資詐欺罪,望前來報案,另一種是找到匯款人家中,製作筆錄。這78人均為張田的愛心大使,但張田本人和其中大部分沒有見過面,匯到張田名下的款均為繳納的愛心奉獻款。
在公安偵查階段,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二分院曾因證據不足、事實不清退查兩次。後起訴書認為:被告人張田於2004年12月至2008年2月期間,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世界和平慈善基金總會”的名義,謊稱召開“世界和諧博愛大會”,由世界各國政府、世界500強企業捐助巨款。建設多座“敬老都”等養老機構,採用高額回報,免費入住“養老都”為誘餌,以捐助愛心款、發展愛心大使等為名,向被害人王昊、李建東、楊淑蘭等78人非法集資人民幣828.1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張田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向社會公眾作虛假宣傳等詐欺手段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觸犯刑法第192條,且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集資詐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調查分析
經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前後四次開庭,查明下列事實:
一、所謂78人中有公安詢問筆錄的有45個,無筆錄的有33個,且王昊等所謂的受害人有13人經法院允許到庭,因時間關係有9人出庭,為張田做了無罪證詞,且證實自己是自願奉獻(款)而不是受害人,828萬1千元不實。
二、自開庭前和開庭過程中,張田及辯護人多次以書面和口頭形式要求公訴機關所列的所謂受害人出庭接受公訴人、法院、辯護人及被告人張田的質詢,但一個也沒有出庭。
三、法庭查證屬實
(一)2004年8月,張田確實在蒙古國註冊成立世界和平慈善基金總會;
(二)在國內註冊成立敬老都(北京)治沙綠化科技有限公司(公益性);
(三)經中國老年基金會批准成立慈善分支機構,並於2000年8月18日由中國民政部頒發《登記證書》,允許在國內從事開展慈善活動,其中一項便是募集資金——籌建“敬老都”;
(四)2004年2月國家工商總局為張田頒發《“地球村養老都”投資有限公司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五)2007年12月7日,聯合國相關公告記錄了張田的慈善項目“地球村,敬老都”。
四、張田發展愛心大使的條件和主要原則有:
(一)原則上以中老年人為主體;
(二)具有中華民族的尊老愛幼、孝敬父母的優良品德;
(三)不許欺騙家人、不許借貸,用手中的節餘零錢從事慈善活動;
(四)加入自願,退出自由。
經法庭查明,有據可查的退款為四千多萬人民幣,涉及退還加入者的人數在千人以上。
五、張田和張玲為一人,並非為詐欺而為。
六、信譽是慈善事業發展的生命。基金會之所以以張田個人名義接受捐助,一是根據基金會對基金的占有、使用、依法處分權,委託張田代表;二是基於張田個人的信譽,應愛心大使等捐款人的要求,並非以非法活動為目的。
七、張田名義進行慈善活動,並非張田的個人行為,而是一個組織行為,且經合法登記註冊的行為,且這個組織嚴密,並由聯合國協助,發起的慈善項目,非張田個人的非法活動。
八、免費入住敬老都和103萬元的實質非高額回報,而且在世界慈善大會召開的前提下,所需捐助款到位的情況下,按照國際慣例和國內規定(《基金會管理條例》第29條第二款:“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民政部也有不超過15%總額的類似規定)有10%的辦公費用由張田會長個人支配,張田會長通過計算如開發一萬個愛心大使,按5%的辦公經費給每個愛心大使,是103萬元人民幣,讓他們每人用二十萬元捐建一所國小,和從事其他慈善事業,並非什麼投資的高額回報,歸個人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而是把愛心和平精神進行傳遞,實為愛心傳遞基金。
九、敬老都已在中國老年基金會派專人協助下完成選址工作,且證實全國不止一個地方政府要求建在當地,並非虛構。
十、法庭查明,2005年深圳市司法機關曾以相同目的和性質的不同形式的慈善活動列為涉嫌非法集資等犯罪追究張田的刑事責任,最後於2008年8月16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維持一審深圳羅湖區人民法院對張田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的判決,張田不服,一直在申訴。法學家江平、楊立新、劉明祥、金錦萍、謝望原這些立法專家論證張田不構成犯罪(詳見附屬檔案)。
另外張田當庭揭露了深圳市羅湖人民法院院長、廣東省公安廳長、北京市朝陽分局兩名幹警曾分別對其敲詐120萬元協調無罪判決,250萬、買房子和兩個500萬元的事實。(但法院、檢察院沒有核實調查,更沒有立案,公訴人季紅海讓代理員李運彩到二分檢實名舉報)
在法庭調查階段,辯護人提交了千人為張田鳴冤的請願書,現已達萬餘人。
法庭辯論進行近三個小時,張田的兩位辯護人以法庭經審理現有公訴方證據不能證實張田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當中非法集資詐欺罪應具有的下列情形之一:
(一)、集資後攜帶集資款逃逸的;
(二)、未將集資款按約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揮霍、濫用,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三)、使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四)、向集資者允諾到期支付超過銀行同期最高浮動利率50%以上的高回報率的。
因此要求宣告張田無罪。
另外法庭調查過程中,張田辯護人向法庭先後提交了四百頁、近萬種(個)證據,證明張田無罪,證據涉及範圍之廣、種類之多,堪稱中國辯護之最。
真實情況
據介紹,“世界和平慈善基金大會”與“地球村、敬老都”不是謊言,大會如期召開張田預計將95%的資金用於建設“地球村、敬老都”,5%分配給前期為慈善事業做出貢獻人們。讓他們用自己的名字建一座希望國小,剩下的幫助身邊有困難的弱勢群體,該費用不歸愛心大使個人所有,目的是把愛心傳遞,就是張田所說的“把愛心放大”。
張田的理想很明確,目的是傳承愛心。張田的慈善事業不是經營,不是以盈利為目的,且也沒有盈利。從來沒有“投資”之說,更不存在“高額”回報。不存在“投資10萬,給103萬”的神話。“投資”必然有“回報”,其“回報”的使用權歸投資人。理想,意願,設定傳承資金不違法,用傳承資金建希望國小,幫助身邊的弱勢群體符合中華民族扶危濟困,樂善好施的優良傳統美德。浙江義烏的一位愛心大使說得好——“投資是有回報的,奉獻是無私的”,兩者有著本質區別。目的只是愛心傳遞,富人幫助窮人,社會公平,促進社會穩定和諧。
慈善作為一種社會責任,貴在見諸行動。通過自身行為,引導更多的人,更多的社會資源參與慈善活動,匯入獻愛心的洪流之中,以自己的點滴行動,昭示和弘揚“人人皆可慈善”的理念。張田的1+11慈善模式、慈善理念符合我國對慈善事業的發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