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生(安徽省太和縣宮集鎮宮集村原黨總支委員)

安徽省太和縣宮集鎮宮集村原黨總支委員張生非法占有他人低保補助款等問題。張生在擔任宮集村黨總支委員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及國家法律法規,多次以向低保對象索回低保金或直接從低保對象糧補本上取出低保金等形式侵占低保對象低保金7850元,其個人占有1300元後,擅自將餘款6550元分配給其他村民,在辦理低保手續過程中還索要並收受他人財物,嚴重侵害低保對象利益。同時,張生還存在其它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8月28日,張生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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