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計畫生育協會工作,促使廣大民眾在計畫生育工作中實現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管理。承辦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灣區計生局
- 地點:張灣區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組織機構
一、職能調整,二、主要職責,領導名錄及分工,
一、職能調整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湖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省、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統計;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負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有限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實施與考核。
(三)負責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協調,充分發揮非政府組織在推進人口事業發展方面的作用,促進人口問題的綜合治理;負責推進信息化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建立與落實有利於計畫生育家庭的獎勵、救助機制和保障制度。
(四)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進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
(五)負責全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圍繞生育、節育、不育開展生殖保健優質服務,檢查並指導區婦幼計生保健院和各社區服務中心的工作;做好提高人口素質工作;指導、督促避孕藥具的供應與管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工作。
(六)檢查、指導全區流動人口和城市、城鎮特殊人群的人口和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
(七)抓好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的建設,制定全區計畫生育幹部培訓和專業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市和區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比費的預算、決算;管理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固定資產;負責人民民眾來信來訪,調查處理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的重要案件;按照國家規定徵收社會撫養費,檢查並指導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執行計畫生育“一票否決”。
領導名錄及分工
孟德華: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局長、機關黨支部書記。主持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全面工作。分管機關人事、財務和區計畫生育服務站工作。聯繫車城街辦、方灘鄉。
熊源春: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副局長。分管發展規劃、科技、協會及信息化建設工作。聯繫漢江街辦、西溝鄉。
孔令剛: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副局長兼局辦公室主任。分管宣教工作。負責對黨政線各部門計生工作業務指導。聯繫花果街辦、黃龍鎮。
張有婕: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副局長。分管政策法規和流動人口管理工作。聯繫紅衛街辦、柏林鎮和西城開發區。
內設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辦公室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機關對辦公室有關工作的指示,按照人口和計畫生育局領導布置的工作任務,督促檢查各部門的落實執行情況。
2、負責通知召開各種會議,會前做好準備工作,會後整理會議記錄,根據會議決議檢查有關部門的貫徹執行情況。
3、負責起草各種專題報告、工作計畫、總結、大事記和文字列印工作。
4、負責檔案、函件的簽收、登記、轉發、催辦和歸檔工作,負責檔案管理,報刊資料的訂購和分發以及檔案、圖書檔案管理,報刊資料的訂購和分發以及檔案、圖書借閱等工作;負責本局檔案、簡報等公文的文號編排和文印格式、報送發範圍的核定。
5、負責財務管理和辦公用品、各種生活物資的購置,生活保障、物資保管等工作。
6、管理和使用好印鑑、介紹信並做好登記,做好接待工作。
7、負責車輛管理和調度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
(二)財務科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財務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按照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章和會計制度的要求,規範財務管理。
2、負責系統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指導和監督本系統行政、事業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3、負責編制、申報本系統財務經費收支預算、決算,負責審核、分解落實區(市)級行政經費和事業經費。
4、負責本系統國有資產、固定資產投資、技術裝備購置的審核、申報以及基本建設計畫的編制、審核、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
5、負責本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收款收據的管理及收入上繳財政工作。
6、負責系統內各類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信息資料的審核、匯總、上報。
7、負責本系統所屬行政、事業單位預算執行、收支管理、資產管理及財務會計報告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的審計監督。
8、負責本系統內部審計和日常財務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本系統財務收支檢查和審計工作。
9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經費使用,固定資產價值管理、財務報告的編制、財務收支預算的編報、財務指標分析及會計檔案管理工作。(三)宣傳教育科
1、有計畫、有目的開展社會宣傳、人口和計畫生育知識教育,及時發現典型,並推廣經驗。
2、負責組織指導全區計生新聞報導工作,宣傳計畫生育工作先進人物和事跡。
3、指導、協調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
4、起草計生宣傳教育方面的檔案,材料和計生局工作計畫、總結,定期編寫《張灣人口》。
5.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四)發展規劃科
1、負責組織編制、上報全區人口計畫、指導基層制定人口計畫,組織檢查全區人口計畫的執行情況。
2、負責全區計畫生育統計質量檢查,監督基層對《統計法》及有關統計的法規性檔案的執行情況。
3、負責全區計畫生育及有關人口項目的統計工作。準確、及時的匯總上報計畫生育統計報表,指導基層計畫生育統計工作。
4、分析研究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數據資料。負責向領導和上級部門提供數據,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督促做好獎勵扶助統計上報核查落實工作。
6、負責全區計畫生育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五)信息科
1、負責對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工作的領導,及時發現和解決信息化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2、負責信息網路安全管理,做好信息的保密和病毒防範工作。
3、加強硬體、網路環境建設,確保專機、專人、專室、專線。鞏固和提高育齡婦女基礎信息在基層經常性工作中的套用。
4、規範信息收集、錄入、上傳、管理、避免數據混亂。
(六)科技服務科
1、擬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和節育技術推廣使用的規章。
2、對計畫生育技術進行指導、監督。
3、圍繞生育、節育、不育開展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和規範管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4、負責全區計畫生育科技指導和服務工作。
5、負責全區各鄉鎮的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資格的審批及頒證工作。
(七)政策法規科
1、負責法律法規諮詢,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培訓,協調落實“一票否決”制。
2、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訴訟與行政複議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3、組織對基層行政執法情況的檢察指導和政策法規的調研工作。
4、查處政策外生育的案件及社會撫養費的徵收。
5、認真做好民眾的計畫生育來信來訪工作。
6、負責辦理生育證審批手續和發放工作,並及時存檔。
下屬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中心
1.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巨觀管理,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和單位共同做好流動人口管理工作。
2.制定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3.指導下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部門及民眾組織開展工作。
4.負責對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清查、辦證、驗證等工作的檢查和監督。[Page]
5.負責與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有關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實行雙向管理。
6.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統計,組織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宣傳教育。
8.指導街道辦事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
9.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計畫生育服務站
1、負責擬定全區避孕藥具管理髮展規劃、工作目標,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制定優生優育、生殖保健服務和避孕節育優質服務、出生缺陷干預、生殖道感染干預工程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3、擬訂全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規劃。
4、負責全區的避孕藥具管理、發放工作,定期對基層的避孕藥具使用進行檢查指導。
5、負責避孕藥具新產品、新技術的推廣套用。
6、指導技術培訓和病殘兒鑑定工作。
7、負責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鑑定的銜接工作。
(三)協會
1、負責協助會長做好協會的各項工作,包括:協助區委、區政府做好計畫生育的民眾工作。
2、在計畫生育工作中,充分發揮廣大民眾帶頭、宣傳、服務、監督、交流的職能作用。
3、負責計畫生育協會的日常工作。
(四)行政執法大隊
1、貫徹執行人口與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承擔對鄉鎮街道計生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日常督查和專項調查。
3、負責查處違反計畫生育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案件,協調查處“兩非”案件。
4依法規範全區社會撫養費徵收工作,指導鄉鎮街道做好社會撫養費代征工作。
5、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複議、訴訟案件、來信來訪和上級批轉的信訪案件的應訴查處工作。
6、監督檢查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獎勵優惠政策兌現情況。
7、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抓好計畫生育普法教育,組織計生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規範執法行為和程式。
8、完成局領導安排的所有其它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