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漢滋(1925~1992)山東諸城人。1944年7月參加革命工作,194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先後擔任山東莒北縣中至區副區長、區長,莒北縣公安局股長。上海解放時,張漢滋隨解放軍南下,參加接管上海市警察局。1953年4月,任上海市公安局行政處科長。1954年7月,任行政處副處長。1973年8月,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行政處黨委副書記。1977年6月,任行政處處長。1978年8月,任市公安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兼行政處處長。1984年1月,任市公安局局長、黨組書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漢滋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籍貫:山東諸城
- 出生日期:1925年
- 逝世日期:1992年12月17日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生平
張漢滋(1925~1992)山東諸城人。1944年7月參加革命工作,194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先後擔任山東莒北縣中至區副區長、區長,莒北縣公安局股長。上海解放時,張漢滋隨解放軍南下,參加接管上海市警察局。1953年4月,任上海市公安局行政處科長。1954年7月,任行政處副處長。1973年8月,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行政處黨委副書記。1977年6月,任行政處處長。1978年8月,任市公安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兼行政處處長。1984年1月,任市公安局局長、黨組書記。
建國以後,張漢滋在市公安局長期負責公安後勤工作。60年代初暫時困難時期,張漢滋帶領幹警辦機關農場、養豬場,改善幹警生活。“文化大革命”期間,遭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殘酷迫害。恢復工作後,他以飽滿的工作熱情投入公安事業,編制了上海公安技術、裝備建設發展計畫;他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創辦了公安幹警療養活動,闖出了公安局自籌資金建造幹警宿舍樓的路子,為公安局建造住房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礎。他擔任市公安局局長後,堅決貫徹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的方針,連續開展“嚴打”三次戰役,挖出了大批犯罪團伙,懲處了一批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社會治安秩序趨向好轉。
1988年,張漢滋當選上海市第九屆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委員。1990年,當選市第九屆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他主持擬訂的《上海市社會治安防範責任條例》,經市人大常委會通過頒布後,對維護上海的社會治安秩序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1992年12月17日,張漢滋因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