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清華(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

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張清華等人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2019年1月17日,張清華明知某企業在區人民法院有相關案件正在執行,仍接受該企業負責人邀請,並組織案件承辦人等相關工作人員,到該企業食堂聚餐飲酒,造成嚴重後果。1月24日,張清華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其他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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