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海明(廣東省珠海市斗門生態農業園原黨委委員、管委會原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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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海明,曾任廣東省珠海市斗門生態農業園黨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2024年6月,張海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斗門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7月,張海明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海明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法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任廣東省珠海市斗門生態農業園黨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人物事件

違法被查

2024年6月,珠海市斗門生態農業園黨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張海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斗門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7月,經珠海市斗門區委批准,珠海市斗門區紀委監委對珠海市斗門生態農業園原黨委委員、管委會原副主任張海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海明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廉潔底線失守,違規經商辦企業;私慾膨脹,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房產拍賣、土地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海明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珠海市斗門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珠海市斗門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海明開除黨籍處分;由珠海市斗門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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