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洪相里友略並山南東道判官同制》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張洪相里友略並山南東道判官同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張洪相里友略並山南東道判官同制
敕:朝議郎守太常博士上柱國張洪、前瀛漠等州都團練判官朝議郎侍御史內供奉上柱國賜緋魚袋相里友略等:元翼以大節大忠,綽聞朝野,授鉞開府,殿我漢南,而又求賢乞能,以自參貳,則其賓采,宜有以稱之,故求吾俊造之英,勛列之胄,達朝議而練戎事者與焉。今以洪之知國禮奉家聲,以友略之富藝文飽軍旅,兩中是選,合而命之,優秩寵章,無所愛惜。時無古今,代有忠賢,苟寘吾元翼於羊、杜間,別有陟明之典在。洪可檢校尚書職方員外郎兼侍御史,充山南東道節度判官,仍賜緋魚袋,散官、勛如故;友略可檢校尚書屯田員外郎兼侍御史,充山南東道觀察判官,散官、勛如故。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字樂天,自號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後遷下邽(今陝西臨渭區),一生經歷了代宗、德宗、憲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七朝。唐德宗貞元十六年(800)進士,曾任過盩厔(今陝西周至縣)尉、左拾遺、左贊善大夫、江州司馬、杭州刺史,蘇州刺史、太子少傅等職。自居易前期有熱情、有銳氣,是個同情人民,敢於反映民間疾苦、敢於揭露官場黑暗面的正直官吏和詩人。他倡導了“新樂府運動”,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後期銳氣消失,稜角磨平,潛心佛事,以知足常樂,“獨善其身”自居。自居易的詩歌以通俗淺顯著稱,今留有作品三千多首,他自己分之為諷喻詩、閒適詩、感傷詩、雜律詩四類,元稹編輯為“白氏長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