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樹森(黃山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

日前,經黃山市紀委監委、中共歙縣縣委批准,歙縣紀委監委對黃山市紀委監委指定的黃山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張樹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張樹森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請吃、旅遊活動和財物;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支付的應當由其個人承擔的費用;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向車管所相關工作人員打招呼給予他人方便;違反生活紀律。收受巨額財物並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張樹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毫無黨性原則,身為公安民警知法犯法,大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且在十八大後不收手、不知止,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張樹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交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違紀違法所得依紀依法收繳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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