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林波(貴州百里杜鵑管理區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林波(貴州百里杜鵑管理區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8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張林波,貴州百里杜鵑管理區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4年10月,張林波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林波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2006.09—2009.07  畢節學院煤礦開採技術專業學習
2009.07—2011.11  待業
2011.12—2019.04  貴州百里杜鵑管理區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煤安分局副局長
(期間: 2013年3月-2016年1月貴州工程套用技術學院安全工程專業學習〈函授〉)
2019.04—2020.02  貴州百里杜鵑管理區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煤安分局負責人
2020.02—2020.07  貴州百里杜鵑管理區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2020.07—2021.01  貴州百里杜鵑管理區能源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工作員
2021.01—2022.09  貴州百里杜鵑管理區能源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
2022.09—2023.12  貴州百里杜鵑管理區能源局黨組成員、能源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
2023.12—         百里杜鵑管理區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4年7月12日,據貴州畢節廉哨訊息,貴州百里杜鵑管理區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林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貴州百里杜鵑管理區紀檢監察工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10月,經中共百里杜鵑管理區工委批准,百里杜鵑管理區紀檢監察工委對百里杜鵑管理區能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林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林波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及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宴請;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或索取巨額財物。
張林波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百里杜鵑管理區紀檢監察工委會議研究並報百里杜鵑管理區黨工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林波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