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東海(江蘇省常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張東海(江蘇省常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張東海,男,漢族,1961年9月出生,江蘇泰興人,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本科學歷,研究員級高級城市規劃師,高級工程師,1984年7月畢業於同濟大學工程地質專業。曾任江蘇省常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9年7月,江蘇檢察機關依法對張東海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東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江蘇泰興
  • 出生日期:1961年9月
  • 畢業院校:同濟大學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逮捕,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80.09——1984.07,同濟大學工程地質專業學生;
1984.08——1985.08,國家城鄉建設部建築綜合勘察院工作;
1985.09——1993.03,常州市綜合開發公司工作(其間:1991.06——1992.05,在建設部幹部學院城鎮建設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函授班學習);
1993.03——1995.07,常州市建設委員會建工科副科長;
1995.07——2001.08,常州市外環路管委會工作歷任副主任、主任;
1996.10——1998.05,常州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
1998.05——1999.05,常州市建設委員會主任助理兼建工處處長(其間:1999.03,免職);
1999.05——2001.05,常州市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其間:2000.09——2002.07,在東南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碩士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2001.05——2001.08,常州市建設局副局長;
2001.08——2008.02,常州市規劃局局長、黨組書記(其間:2004.09——2004.12,在江蘇省第八期高級管理人才經濟研究班學習);
2008.02——2010.12,常州市鐘樓區委書記;
2008.02——2009.01,常州市鐘樓區人大常委會代主任;
2009.01——2010.12,常州市鐘樓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0.12——2011.01,常州高新區黨工委副書記,常州市新北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黨組書記;
2011.01——2011.07,常州市新北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代理區長;
2011.07——2012.10,常州高新區管委會主任,常州市新北區人民政府區長;
2012.10——2015.01,常州高新區黨工委書記、新北區委書記;
2015.01——2015.06,常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常州高新區黨工委書記、新北區委書記;
2015.06——2017.02,常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
第十屆、十一屆常州市委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1月15日,據江蘇省紀委監委訊息:常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東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逮捕

2019年5月21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訊息:江蘇省常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東海(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江蘇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東海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19年7月,江蘇省常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東海(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鹽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東海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鹽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2年至2018年,被告人張東海利用擔任常州市規劃局局長、常州市鐘樓區委書記、常州市新北區區長、新北區委書記、常州高新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企業和個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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