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朝東,男,職業是公務員,曾任雲南昭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
2017年12月1日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人物履歷,立案審查,任免信息,
人物履歷
曾任昭通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2016年2月-2016年12月,任昭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
立案審查
2017年12月1日據昭通市紀委訊息:經查,昭通市工商局原黨組副書記、局長張朝東嚴重違反生活紀律,婚外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並生育兩個孩子;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索取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張朝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漠,不注重自身道德修養,生活上腐化墮落,違反社會公德;政商關係“親清不分”,把人民賦予的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情節嚴重,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昭通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昭通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朝東開除黨籍處分;由昭通市監察局報昭通市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任免信息
2016年2月25日,昭通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張朝東為昭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免去張朝東的昭通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職務。
2016年12月12日,昭通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召開,決定免去張朝東的昭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