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春如

張春如(1887~1949),廣西平南縣鵬化里人(今大鵬鎮),出身豪紳家庭。青年時受學於北平陸軍學校,畢業後到廣州認廣東督軍莫榮新為誼父(莫榮新是桂平盤石人,未仕前走瑤山,常在大鵬居住) ,在莫部任旅長,兼任廣東煤炭局長。1949年12月,人民解放軍進駐大鵬,責令張春如24小時內交出所有槍枝武器,張拒交,服毒自殺。

基本介紹

  • 本名:張春如
  • 所處時代:民國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廣西平南縣大鵬鎮
  • 出生時間:1887
  • 去世時間:1949
  • 主要成就:桂平警備司令
個人簡介,軍事生涯,

個人簡介

張春如(1887~1949),廣西平南縣鵬化里人(今大鵬鄉),出身豪紳家庭。青年時受學於北平陸軍學校,畢業後到廣州認廣東督軍莫榮新為誼父(莫榮新是桂平盤石人,未仕前走瑤山,常在大鵬居住) ,在莫部任旅長,兼任廣東煤炭局長。任職期間,貪污受賄,其後拿了20萬元白銀回鄉起大屋置田地,稱霸鵬化山。

軍事生涯

1921年粵桂軍閥混戰,張春如在莫榮新督軍部任師長,被粵軍陳炯明大敗於肇慶,突圍得竄回廣西。
1923年新舊桂系軍閥混戰,張春如被黃紹竑率部親臨鵬化征剿,逃脫免誅。
1928年張春如受李宗仁招為桂平警備司令,有槍3000枝。是時,柳州地區遭到桂平十八山強人攔路截劫,水運不通,往返平桂兩縣與柳州、象州客商,乃取道大橋坳(鵬化與瑤山交界處) 通行。
張春如在大橋坳以鵬化里團局名義設卡以保護客商安全為名,勒收“行水”(過路錢,每擔貨收白銀兩毫) ,原先,他與團局已擬就三七分成和舉辦地方福利(建橋、建校、豎立電線桿) 的協約。事後只支出一點點修理鵬化通桂平江口的鄉道,以掩人耳目,因而使民怨沸騰。而張春如自恃官高勢大,置若罔聞。
張春如當桂平警備司令時,任用思洪村曾伯英為連長,通過曾伯英與十八山匪首曾玉英的宗族兄弟關係,招安了十八山強盜。對招安過來的匪首曾玉英、陳五、陳七等均給予連長職務。這樣一槍不發打通了柳州水運,李宗仁、白崇禧甚疑他勾通土匪,另立山頭,後通知其上省府給予官職,不受。李、白更加疑慮,遂於桂平將其3000枝槍收繳。
1935年,白崇禧密令梧州副指揮官陳文中征剿張春如,授令捉到春如,就地槍斃。陳部未至,張春如悉訊,連夜潛逃,步行瑤山直上桂林,見黃旭初,通過黃的說情,得李宗仁寬容,監禁3年。1937年張獲釋後,在桂平江口經商,開設“安福行”,做經紀人。
1949年12月,人民解放軍進駐大鵬,責令張春如24小時內交出所有槍枝武器,張拒交,服毒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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