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敦杞,渾號張三旺,原籍湖南湘鄉縣人。清鹹豐十年(1860),同侄子張金忠遷徙磚坪廳亂石溝定居。初居時,住窩罩棚,除賣工度日外,每年秋冬時節,揀包穀餬口。年復一年,積儲包穀數石,釀酒銷售興安。他釀的酒,質量上乘,購者叫口不絕,爭相購買。一次,至興安途中,腳夫用麥桿汲酒,汲後滲進涼水。誰知頭釉酒滲入涼水,反成堆花酒,成走俏貨。
基本介紹
- 本名:張敦杞
- 字號:張三旺
- 所處時代:清代
- 出生地:湖南湘鄉縣
張敦杞(1835~1880)、張忠乾(1864~1929)
一時,名揚四方,以致連他家住宅旁的井水也成好酒,門庭若市,生意興隆。當地團總顧某見張敦杞老誠可靠,又是治家好手,便以數十石稞作嫁妝,將閨女許配為妻。從此,張敦杞有岳父作靠山,又有張顧氏為內助,同張金忠開燒坊,用酒糟養豬,家景越來越富,生意愈做愈紅火,廣置田地,家產萬貫。到清光緒中期,已是吃租3000餘石的大地主、大財主,人旺、財旺、德旺,張三旺由此得名。光緒十六年(1890),張敦杞到債戶家討債,發生口角,被誤殺。張家為打官司,由嵐河裝銀兩3船,行賄興安知府。僅此案行賄、受賄銀兩210多萬兩。張敦杞有兩個兒子,長子張忠元(人稱大老闆),次子張忠乾(號建菴,人稱二老板)。兄弟分家時,以嵐皋梁為界,其東2000餘石稞歸張忠元,其西1000餘石稞歸張忠乾。因分家失和,張忠乾遷居芝家壩(今新壩火神廟),與兄分居。經過數十年經營,到光緒晚期,張忠乾經營有火紙作坊3個,燒坊2個,油坊4個,石炭窯1個,在興安府設貿易貨棧1處,另置耳機100餘畝,吃稞1,500多石,家有常年夥計近100人。此外,每年編竹木排3~5吊,將山貨特產運至興安、老河口等地銷售,又將工業品購回,薄利多銷,獲利不小。還在火神廟興建地基5.7畝,大小天井4方,魚塘1口,柑桔園2個,共占地20餘畝的地主莊園。此時,他的財勢超過其兄,還從兄手上買得部分稞石。直到民國三十八年(1949),張忠乾次子張孝誠(號萍泊)仍是本縣吃租最多的地主。
一時,名揚四方,以致連他家住宅旁的井水也成好酒,門庭若市,生意興隆。當地團總顧某見張敦杞老誠可靠,又是治家好手,便以數十石稞作嫁妝,將閨女許配為妻。從此,張敦杞有岳父作靠山,又有張顧氏為內助,同張金忠開燒坊,用酒糟養豬,家景越來越富,生意愈做愈紅火,廣置田地,家產萬貫。到清光緒中期,已是吃租3000餘石的大地主、大財主,人旺、財旺、德旺,張三旺由此得名。光緒十六年(1890),張敦杞到債戶家討債,發生口角,被誤殺。張家為打官司,由嵐河裝銀兩3船,行賄興安知府。僅此案行賄、受賄銀兩210多萬兩。張敦杞有兩個兒子,長子張忠元(人稱大老闆),次子張忠乾(號建菴,人稱二老板)。兄弟分家時,以嵐皋梁為界,其東2000餘石稞歸張忠元,其西1000餘石稞歸張忠乾。因分家失和,張忠乾遷居芝家壩(今新壩火神廟),與兄分居。經過數十年經營,到光緒晚期,張忠乾經營有火紙作坊3個,燒坊2個,油坊4個,石炭窯1個,在興安府設貿易貨棧1處,另置耳機100餘畝,吃稞1,500多石,家有常年夥計近100人。此外,每年編竹木排3~5吊,將山貨特產運至興安、老河口等地銷售,又將工業品購回,薄利多銷,獲利不小。還在火神廟興建地基5.7畝,大小天井4方,魚塘1口,柑桔園2個,共占地20餘畝的地主莊園。此時,他的財勢超過其兄,還從兄手上買得部分稞石。直到民國三十八年(1949),張忠乾次子張孝誠(號萍泊)仍是本縣吃租最多的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