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甘州區司法局

張掖市甘州區司法局

張掖市甘州區司法局是張掖市甘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規範性簡稱為區司法局,核定政法編制23名,其中部門領導職數1正2副。區司法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司法行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掖市甘州區司法局
  • 隸屬:張掖市甘州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負責承辦各部門報送以區政府的名義發布的行政規範性檔案草案的審查工作。負責行政規範性檔案協調及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鄉鎮政府和區屬各部門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區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實行年度計畫的申報審核項目。負責跟蹤了解各部門對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計畫目錄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嚴格行政規範性檔案“三統一”制度(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
(三)承辦區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規範性檔案實施後的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各鄉鎮、街道及區屬各部門實施行政規範性檔案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區政府組織起草的行政規範性檔案清理、匯總工作。
(四)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各鄉鎮、街道及區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承擔向區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辦理工作,負責應訴案件的辦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部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規範行政執法程式、行政執法行為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審核各鄉鎮、街道及區屬部門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指導、監督各鄉鎮、街道及區屬部門行政執法工作。
(五)承擔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對區政府審議的行政規範性檔案中涉及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有關內容進行合法性審查。加強對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督檢查,依法辦理涉及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案件。承擔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法治宣傳。加強全區律師、公證、法律顧問等涉及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法律事務的規範管理。指導設立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領域人民調解組織,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糾紛的人民調解工作。負責對因生態環境損害、安全生產事故導致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經濟困難公民,加大法律援助力度。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應急工作規劃、預案和管理制度的擬定及組織實施,承擔應急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應急事件處置的組織、指導、協調和救援。
(六)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管理規定和規範性檔案。編制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七)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按照中央和省市統一部署,擬定全區法治宣傳教育實施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各鄉鎮、街道及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負責人民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八)負責全區社區矯正工作。負責全區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九)負責擬定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負責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負責監督和管理律師、法律援助、仲裁、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按照國家和省市統一部署,開展涉外法律服務工作。
(十)負責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對區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代理區政府行政訴訟和以區政府作為民事主體的相關法律事務,負責區政府法律事務諮詢工作。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服裝管理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隊伍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規劃、協調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法律服務行業黨建工作。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司法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黨的建設、黨風廉政、精神文明、意識形態、綜治信訪維穩、共青團、婦聯、工會、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文秘會務、機要保密、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檔案、政務公開、信息宣傳、督查督辦、後勤服務等工作。
(二)法治宣傳教育股。承擔全面依法治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擬定全區法治建設決策部署的年度工作計畫,開展法治建設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區工作計畫及相關檔案,負責全面推進依法治區工作的日常協調指導和監督考核。指導協調各部門依法治理、法治創建工作。負責擬定並指導、監督各部門全面落實“五年”普法規劃及年度普法實施意見,組織實施並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區級各部門單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指導開展法治文化建設,負責各部門普法工作主體責任的落實和考評考核。負責學法用法制度實施,負責領導幹部、公務員、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青少年法治培訓考核、各年度普法考試和領導幹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試工作。負責“12348”法網、“數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體系建設及運行維護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對外宣傳工作。
(三)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負責擬訂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指導全區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負責推進司法所建設。負責全區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負責對基層司法所、司法助理員進行管理指導和業務培訓。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
(四)法制股。負責區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審查、起草、行政執法檢查、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應訴、行政賠償及政府法治宣傳教育等工作的組織、審查和實施。負責區政府發布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對全區政府法制工作進行規劃、協調、監督、管理和服務。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區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實行年度計畫的申報審核項目。負責跟蹤了解各部門對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計畫目錄的落實情況。承辦區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規範性檔案實施後的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各鄉鎮、街道及區屬各部門實施行政規範性檔案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區政府組織起草的行政規範性檔案清理、匯總工作。指導監督各鄉鎮、街道及區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承擔向區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工作,負責應訴案件的辦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部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審核各鄉鎮、街道及區屬部門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指導、監督各鄉鎮、街道及區屬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按照建設法治政府工作任務、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牽頭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檢查考核、推動落實工作,接受各部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
(五)社區矯正管理股。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社區矯正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全區社區矯正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解決社區矯正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負責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動員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六)公證律師管理股。負責規劃和推進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加強管理和組織開展全區的法律援助工作。負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制定黨政機關、企業法律顧問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公證、律師、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擬定全區公證、律師工作規劃、年度安排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負責全區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和公證員隊伍建設,監督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公證機構開展公證業務活動,對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律師、法律工作者進行管理指導和業務培訓。依照有關規定和審核程式,上報上級部門審批律師事務所機構。負責全區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獎懲的審核和年檢註冊初審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執業證書和執照的年檢註冊初審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獎懲工作。負責執業公證員的獎懲的審查報批和年審註冊工作。審查報批涉台和涉外公證業務。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現任領導

張掖市甘州區司法局局長:孔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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