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抗擊疫情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

《張掖市抗擊疫情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已經張掖市政府同意,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1月28日印發,請認真抓好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掖市抗擊疫情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1月28日
  • 發布單位: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要求,加快扭轉受突發疫情影響消費市場低迷、消費信心不振的不利局面,通過政府主導發動、財政資金撬動、市場主體行動、社會全員帶動的有力措施,進一步激發消費熱情,提振消費信心,促進消費強勁回升,推動經濟全面復甦,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動內容
以全市在庫限上商貿流通企業為主體,在汽車、油品、日用品、家電、餐飲等重點消費領域開展以下抗擊疫情提振消費專項活動,充分疊加政府補貼、企業讓利政策,激發市民消費激情,力促經濟快速回暖發展。
(一)購家用汽車補貼加油卡。凡在活動期內,在我市確定的在庫限上汽車經銷企業購買家用汽車的消費者,按照購車發票金額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補助1000元加油卡;10萬元-20萬元(含20萬元)的補助2000元加油卡;20萬元以上的補助3000元加油卡。發放金額200萬元,先到先補,補完為止。
(二)發放油品類消費券。發放面額40元的油品類電子消費券5萬張,發放金額200萬元。分兩輪發放,其中:2021年12月1日發放3萬張,金額120萬元;2022年1月1日發放2萬張,金額80萬元。凡領取到油品類電子消費券,並在我市確定的在庫限上油品經銷企業加油的消費者,消費金額達到消費券使用要求、且在有效使用期內,均可使用。  (三)發放日用品類電子消費券。發放面額20元的日用品類電子消費10萬張、50元的日用品類電子消費2萬張,發放總金額300萬元。分兩輪發放,其中:2021年12月1日發放面額20元的電子消費券10萬張,發放金額200萬元;2022年1月1日發放面額50元的電子消費券2萬張,發放金額100萬元。使用要求同上。
(四)發放餐飲類電子消費券。發放面額50元的餐飲類電子消費券2萬張,發放金額100萬元。分兩輪發放,其中:2021年12月1日發放1萬張,發放金額50萬元;2022年1月1日發放1萬張,發放金額50萬元。使用要求同上。
(五)發放家電類電子消費券。發放面額200元的家電類電子消費券1萬張,發放金額200萬元。分兩輪發放,其中:2021年12月1日發放6000張,發放金額120萬元;2022年1月1日發放4000張,發放金額80萬元。使用要求同上。
二、活動時間
本次提振消費活動於2021年12月1日開始,2022年1月31日結束,為期二個月。
三、政策支持
(一)財政資金支持政策。本次活動市級財政支持提振消費資金1000萬元。其中:汽車促銷200萬元,油品促銷200萬元,日用品促銷300萬元,餐飲促銷100萬元,家電促銷200萬元,以補貼加油卡和發放電子消費券的方式,直接補貼消費者,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撬動社會消費的主導作用。
(二)企業讓利促銷支持政策。參與本次提振消費專項行動的在庫限上商貿企業均要制定讓利幅度大、惠民措施多的促銷政策,進一步激發市民消費熱情,儘快走出疫情造成的消費不足、市場疲軟的陰影,促進經濟回暖攀升。
我市居民均可積極參與,爭取享受本次抗擊疫情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政策紅利。
四、職責分工
市委宣傳部:負責本次活動的宣傳報導、氛圍營造和輿情監測等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本次促消費活動的方案制定和組織協調;負責組織提振消費專項行動促銷企業的評審確定;負責活動公告的發布;負責汽車促銷加油卡的發放;負責企業促銷活動的指導、管理;負責促銷企業核銷電子消費券資金的核實;負責活動情況的總結上報。
市財政局:負責本次活動市級財政資金的籌措、撥付。
市統計局:負責提供商貿流通在庫汽車、油品、日用品、家電限上企業名錄,加強消費領域統計監測。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促銷產品質量監管。
五、活動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11月16日-20日)。制定印發活動方案,發動全市在庫限上汽車、油品、日用品、餐飲、家電經銷企業制定促銷方案,積極申報參與。
(二)評審公示階段(11月21日-25日)。組建由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等部門人員和相關行業領域商(協)會負責人、專業人士組成的評審小組,於12月21日評審確定參與本次活動的促銷企業,並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確定促銷企業,並由市財政局、市商務局與促銷企業簽訂抗擊疫情提振消費專項行動三方協定,明確三方權利和義務。
(三)公告準備階段(11月26日-30日)。向全市發布抗擊疫情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公告,調動全市民眾參與積極性。市商務局負責與甘肅銀聯張掖分公司對接,做好電子消費券發放平台準備工作,並簽訂抗擊疫情提振消費專項行動電子消費券發放管理協定,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確保電子消費券按期、順暢、安全發放。甘肅銀聯張掖分公司與確定的促銷企業對接,發放核銷收銀碼,做好收銀系統連線埠接入。
(四)發放核銷階段(12月1日-2022年1月31日)。甘肅銀聯張掖分公司按時、按量發放電子消費券,指導促銷企業做好消費券核銷工作,及時匯兌報告消費券使用核銷情況。市商務局做好汽車促銷加油卡的審核發放;依據電子消費券使用核銷情況,向市政府提出是否再次派發電子消費券或調整電子消費券面額等方面的建議,並按市政府決議進行落實。
(五)兌付總結階段(2022年2月1日-28日)。經核實各促銷企業核銷的電子消費券金額後,向各促銷企業兌付資金。向市政府上報全市抗擊疫情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工作報告。
六、企業確定
通過公開評審方式,在全市入庫限上商貿企業中擇優選擇促銷積極性高、讓利幅度大、輻射帶動能力強的汽車、油品、日用品、餐飲、家電經銷企業,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其中,甘州區評審確定油品促銷企業2-3戶、日用品促銷企業3-5戶、汽車促銷企業8-10戶、餐飲促銷企業3-5戶、家電促銷企業2-3戶;臨澤縣、高台縣、山丹縣、民樂縣視在庫油品、日用品、餐飲、家電經銷企業情況,分別評定各行業領域1-3戶促銷企業。肅南縣因在庫商貿企業較少的原因,可視情況評審確定1戶餐飲促銷企業。
七、發放使用
(一)電子消費券發放。本次油品、日用品、餐飲、家電類電子消費券在甘肅銀聯張掖分公司線上平台進行發放。
(二)電子消費券領取。本次電子消費券以搶券方式進行領取。市民線上上平台實名註冊認證,消費券發放期間登入搶券。每次電子消費券發放時,每人限搶油品、日用品、餐飲、家電類電子消費券各1張,搶完即止。
(三)電子消費券使用。消費者獲取消費券後,可在公示的加油站、商場、超市、餐飲、家電等限上企業消費時使用。單次消費金額達到消費券額度4倍以上,消費券自動生效,抵扣相應金額。消費金額未達到消費額度,無法使用。油品、日用品、餐飲、家電類電子消費券只能在相對應的行業領域消費,不能跨界使用。
(四)電子消費券使用期限。本次油品、日用品、餐飲、家電類電子消費券有效使用期為20天,自消費券成功申領時計時。若期限內未消費使用,將自動失效。失效後的電子消費券由發放平台收回,必要時進行再次發放。
八、資金兌付
本次提振消費補貼資金由促銷企業先行墊付,待活動結束後,由市商務局核實各促銷企業核銷電子消費券金額,向市財政局提交撥付資金報告。市財政局審核無誤後,向各促銷企業撥付電子消費券核銷資金。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強宣傳發動,營造良好氛圍。市委宣傳部、相關部門要通過電視、報紙和網路等方式,大力宣傳本次抗擊疫情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把市委市政府堅決打贏疫情防控戰、加快推動經濟回暖發展的堅定信念傳導到全社會、各層面,進一步激發市場經營主體共克時艱、復商復市的積極性。各參加活動的企業也要通過門點、網站和自媒體、抖音等視頻平台,積極宣傳發布促銷活動信息,調動廣大市民消費熱情,營造促進消費的良好氛圍。
(二)嚴格績效評價,確保活動成效。相關部門要按照方案確定的內容和目標要求,加強對提振消費各項促銷活動的指導管理,對照促銷企業承諾的促銷措施進行跟蹤督導、嚴格檢查,有效防止企業藉機虛抬商品進價、未落實讓利幅度、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等不法行為的發生。一經發現,依法從嚴從快予以查處,並取消其參與本次促消費活動的資質,確保讓利促消費真正惠及廣大市民。要對專項行動進行嚴格績效評價,確保財政資金撬動社會消費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各縣區要比照市上專項行動方案,結合各自實際,開展相應的促消費活動,著力推動縣域消費快速回暖,堅決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

政策解讀

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戰,進一步激發消費熱情,提振消費信心,促進消費強勁回升,推動經濟全面復甦,市政府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抗擊疫情提振消費專項行動,現就有關事宜解讀說明如下:
一、活動組織
本次抗擊疫情提振消費專項行動由張掖市人民政府主辦,張掖市商務局、張掖市財政局、張掖市市場監管局、張掖市統計局具體承辦。
    二、 活動時間
    本次提振消費活動於2021年12月1日開始,2022年1月31日結束,為期二個月。
三、活動主體
以全市在庫限上商貿流通企業為主體,在汽車、油品、日用品、家電、餐飲等重點消費領域開展抗擊疫情提振消費專項活動,充分疊加政府補貼、企業讓利政策,激發市民消費激情,力促經濟快速回暖發展。參與企業通過公開評審方式,在全市入庫限上商貿企業中擇優選擇促銷積極性高、讓利幅度大、輻射帶動能力強的汽車、油品、日用品、餐飲、家電經銷企業,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其中,甘州區評審確定油品促銷企業2-3戶、日用品促銷企業3-5戶、汽車促銷企業8-10戶、餐飲促銷企業3-5戶、家電促銷企業2-3戶;臨澤縣、高台縣、山丹縣、民樂縣視在庫油品、日用品、餐飲、家電經銷企業情況,分別評定各行業領域1-3戶促銷企業。肅南縣因在庫商貿企業較少的原因,可視情況評審確定1戶餐飲促銷企業。
四、活動內容
(一)購買家用汽車補貼加油卡
補貼標準:凡在2021年12月1日-2022年1月31日期間,在我市公示確定的在庫限上汽車經銷企業(企業名錄隨後發布)購買家用汽車,並在我市繳納車輛購置稅的消費者,按照購車發票金額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補助1000元加油卡;10萬元-20萬元(含20萬元)的補助2000元加油卡;20萬元以上的補助3000元加油卡。購車加油卡補貼總額度200萬元。
申領程式:消費者向市商務局提交購車人身份證、購車發票、車輛購置稅原件和複印件(一份),經審核符合補貼條件的,現場登記後,向消費者發放相應標準的汽車加油卡。先到先補,補完為止。
申領時間:2021年12月6日-2022年1月31日,每日早8時30分至12時,下午14時30分至18時,法定節假日除外。
申領地點:張掖市甘州區長沙門工信大廈9樓909室。
(二)發放電子消費券
發放種類:在全市範圍內發放油品類、家電類、日用品類、餐飲類電子消費券,總額度800萬元,分兩輪發放。其中:發放面額40元的油品類電子消費券5萬張,發放金額200萬元;發放面額20元的日用品類電子消費券10萬張、50元的日用品類電子消費券2萬張,發放總金額300萬元;發放面額50元的餐飲類電子消費券2萬張,發放金額100萬元;發放面額200元的家電類電子消費券1萬張,發放金額200萬元。
發放時間:2021年12月1日晚20時起一次性發放各類電子消費券14.6萬張,其中面額40元油品類電子消費券3萬張、面額20元的日用品類電子消費券10萬張、面額50元的餐飲類電子消費券1萬張、面額200元的家電類電子消費券6000張,發放總金額490萬元。
2022年1月5日晚20時起一次性發放各類電子消費券5.4萬張,其中面額40元的油品類電子消費券2萬張、面額50元的日用品類電子消費券2萬張、面額50元餐飲類電子消費券1萬張、面額200元的家電類電子消費券4000張,發放總金額310萬元。
發放地點:本次抗擊疫情提振消費專項行動電子消費券在銀聯商務甘肅分公司微信公眾號發放,以搶券方式進行。市民在微信上搜尋並關注“銀聯商務甘肅分公司”公眾號,在彈出頁面下方點擊“消費券”欄目,即可顯示“張掖消費券”選單,隨意點擊選單中任一子選項,手機註冊登記後,即可在電子消費券發放時段內登入搶券。每次電子消費券發放時,每人限搶油品、日用品、餐飲、家電類電子消費券各1張,搶完即止。
使用方式:市民獲取消費券後,可在公示確定的加油站、商場、超市、餐飲、家電等限上企業(企業名錄隨後公布)消費時使用。單次消費金額達到消費券額度4倍以上,消費者用微信全額支付時,消費券自動生效,抵扣相應金額。消費金額未達到消費額度或不用微信進行全額支付的,消費券無法使用。單次消費只能使用一張電子消費券,不可累積、疊加使用。油品、日用品、餐飲、家電類電子消費券只能在相對應的行業領域消費,不能跨界使用。
使用時間:2021年12月1日晚20時發放的電子消費券,使用時間於2021年12月6日開始。2022年1月5日發放的電子消費券,搶券後即可使用。有效使用期限詳見消費券上註明的有效期時間                                                          
                                                                 張掖市商務局
                                                                 2021年12月1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