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是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2年6月10日印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10日
  • 發布單位: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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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全面掌握我市土壤資源狀況,強化對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工作支撐,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甘政辦發〔2022〕35號)要求,現就做好我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對象與內容
(一)普查對象。主要為全市耕地、園地、林地、草地等農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點調查與食物生產相關的土地,未利用地重點調查與可開墾耕地資源相關的土地,如鹽鹼地等。
(二)普查內容。主要為土壤性狀、類型、立地條件、利用狀況等。其中,性狀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層樣品採集、理化和生物性狀指標分析化驗等;類型普查包括對主要土壤類型的剖面挖掘觀測、採樣化驗等;立地條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質等;利用狀況普查包括基礎設施條件、植被類型等。
二、時間安排
普查時間為2022年至2025年,共分3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2022年)。根據甘肅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實施方案要求,學習借鑑蘭州市榆中縣試點經驗,編制我市普查實施方案,組建外業調查採樣專業隊伍,開展技術培訓和業務練兵,為2023年土壤普查工作做好準備。在甘州區、臨澤縣、高台縣、山丹縣、肅南縣5個縣區開展並完成鹽鹼地普查。
(二)第二階段(2023年—2024年)。根據省上安排,組織開展多層級技術實訓指導,配合省級普查機構完成縣區外業實地調查採樣和內業測試化驗任務。開展普查資料庫建設,形成階段性成果。
(三)第三階段(2025年)。組織開展土壤基礎數據、土壤剖面調查數據和標本、土壤利用數據審核、匯總、分析,形成普查基本數據。委託專業機構繪製專業圖件,完成普查成果匯交與總結,建成土壤普查資料庫,全面總結普查工作。完成市本級及各縣區耕地質量報告和土壤利用適宜性評價報告,以及鹽鹼地現狀及改良利用、特色優勢農產品產地土壤現狀評價、土壤適宜性評價等專項報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統一領導、部門協作、分級負責、各方參與”的要求,成立張掖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土壤普查工作,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各縣區人民政府是本地區土壤普查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負責本縣區普查工作的組織實施。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加強對工作開展的技術指導、信息共享、質量控制、物資保障。縣區要結合各自實際,編制普查工作具體方案,並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縣區普查工作方案匯總後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嚴格質量管理。要建立普查工作質量管理體系和普查數據追溯機制,對布點、採樣、測試、匯總等環節全過程監管,加強抽查覆核和專家評估。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要求採集報送普查數據,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完整,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弄虛作假和篡改普查數據。要嚴格執行國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並落實普查工作保密責任制,確保普查信息安全。
(三)強化經費保障。嚴格落實普查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承擔的工作任務分級承擔的要求,縣區政府統籌安排本區域外業調查採樣、內業測試化驗、技術培訓、專家指導服務、數據分析和成果匯總等經費。縣區政府要根據工作進度安排,細化預算分解計畫,將經費納入相應年度預算予以足額保障,並加強監督審計,可按照規定統籌現有資金渠道支持普查工作。
(四)加大宣傳力度。各縣區政府及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路等媒體,大力宣傳普查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相關要求,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認真做好輿論引導,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附屬檔案:張掖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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