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廣道,男,漢族,河南欒川人,1961年8月生,1981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學歷。
洛陽市環保局原副局長。
2014年1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
2015年10月13日,被宜陽縣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零6個月;追繳張廣道違法所得173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廣道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性別:男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工作經歷,人物事件,開庭受審,
工作經歷
歷任河南省欒川縣大青溝中學教師。
河南省欒川縣實驗中學副校長、校長。
河南省欒川縣廟子鄉政府幹部。
河南省欒川縣廟子鄉政府副鄉長。
河南省欒川縣廟子鄉黨委副書記。
河南省欒川縣合峪鎮黨委副書記、政府鎮長。
河南省欒川縣合峪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河南省欒川縣合峪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副縣級)。
河南省欒川縣環保局局長(副縣級)。
河南省洛陽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4年12月,據河南省紀委監察廳官方微博“清風中原”訊息,洛陽市環保局副局長張廣道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
開庭受審
2015年10月23日,河南省紀委網站公布訊息稱,洛陽市環保局原副局長張廣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介紹、安排工程,為請託者謀取利益,先後收受請託人賄賂173萬元。10月13日,被宜陽縣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零6個月;追繳張廣道違法所得173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2008年~2012年期間,張廣道擔任欒川縣環保局長期間,多次收受、索要欒川縣某礦山機械廠經理李某朝現金115萬元,後因事返還李某朝7萬元。2010年6月,張廣道向欒川縣某鎢鉬公司副董事長李某立索要現金65萬元。案發後,張廣道的親屬向檢察機關退繳了1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