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康(湖北天門市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張康,湖北天門市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2019年12月20日,天門市人民法院判處張康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3萬元,剝奪政治權利3年。

犯罪經歷,依法判決,

犯罪經歷

2012年1月開始,以被告人張康等人為成員的熊飛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開設賭場、暴力拆遷等方式,獲取非法經濟利益人民幣800餘萬元,實施5起尋釁舉少汗滋事、3起聚眾鬥毆、2起酷墊仔戲開設賭場、1起非法拘禁、1起非妹故迎法持有槍枝等12起犯罪行為,造成4人輕傷、6人輕微傷,還實施19起違鴉境法行為。該組織為非作歹,欺壓百姓,嚴重破壞了我市市區及周邊地區的經濟、社會秩序。

依法判決

2019年12月20日,天門市法院經公開審判,被告人張康犯參加黑社會性料熱多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埋盼籃判並處罰民想判金人民幣13萬元,剝奪政治權利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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