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共張家界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簡稱市紀委)機關與張家界市監察局合署辦公,在省紀委、省監察廳和市委、市政府的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項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家界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 簡稱:市紀委
  • 屬性:非營利
  • 地址:張家界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張家界市

主要職責

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央紀委有關檔案規定,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和省委、市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檢查的指示、決定,領導全市和市駐張單位的紀律檢查工作。
(二)維護黨的章程和其它重要規章制度,協助市委整頓黨風,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監督縣(處)級黨員領導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以及思想作風等方面的情況。
(三)負責對黨員進行紀律教育,作出維護黨紀的決定。
(四)負責檢查並處理全市各級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黨紀和國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複雜的案件,按照管理許可權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護黨員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
(五)協助市委組織、協調、指導各執法、執紀、監管部門開展反腐敗鬥爭。
(六)調查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黨風黨紀問題,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
(七)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配合市委組織部對區縣紀委領導班子和市直委局級單位紀檢組(紀委)領導幹部進行考察、調整和任免。組織指導各級紀檢幹部的業務培訓。
(八)承辦市委和上級紀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規定,行政監察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務院、監察部和省政府、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指示,領導全市和指導駐張單位的行政監察工作。
(二)按照分級管理原則,監督檢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它人員,市轄區、縣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市屬企事業單位及其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的情況。
(三)調查監察對象遵紀守法的情況,查處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的情況以及違法違紀行為,審理決定或建議對其作出或撤銷行政處分。
(四)受理個人和單位對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監察對象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保護監察對象的正當權利和合法權益。
(五)研究政風政紀中帶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建立健全行政監察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配合區縣黨委和市直有關部門黨委(黨組)對區縣監察局領導班子和市直委局單位監察室主任進行考察、調整、任免和培訓。
(七)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監察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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