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市旅遊局

張家港市旅遊局成立於1995年3月,為市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2010年1月24日,由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調整為市政府工作部門,設辦公室、規劃發展科、旅遊促進科、行業管理科(行政許可服務科)4個內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家港市旅遊局
  • 成立時間:1995年3月
  • 地點:張家港
  • 使用地區:張家港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旅遊業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標準,執行上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制定全市旅遊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旅遊工作。
2.擬訂全市旅遊發展戰略,編制全市旅遊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制旅遊專業規劃、區域規劃、詳細規劃,並負責規劃的實施、檢查和監督;組織實施國民休閒旅遊計畫,組織全市旅遊資源調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報旅遊項目建設與投資計畫。負責全市旅遊風景瀏覽區的管理協調。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工作及行業信息發布。
3.制定全市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旅遊形象宣傳和重大旅遊促銷活動;指導全市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旅遊產品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協調組織假日旅遊、紅色旅遊和鄉村旅遊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旅遊節慶活動、旅遊會展活動的中長期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旅遊節慶活動,承辦全市重大旅遊節慶活動。
4.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港澳台旅遊的政策法規,負責我市港澳台旅遊事務的管理。
5.負責旅行社開辦的初審和報批工作。承擔規範全市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受理旅遊消費者投訴,依法查處違法旅遊經營行為。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市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旅遊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協助物價局管理旅遊價格。
6.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旅遊星級飯店、旅行社、旅遊景區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7.擬訂全市旅遊行業人才培養規劃,指導旅遊企事業單位的教育培訓,組織實施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考試工作。
8.負責對全市旅遊業轉型升級的指導和全市旅遊體制創新改革工作。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本局各科(室、所、中心): 因人事變動,經局黨組會議研究,將局領導分工作如下調整:
局黨組書記、局長沈浩同志,主持本局和市旅委會辦公室全面工作,主管組織人事、財務、旅遊協會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辦公室、旅遊協會,聯繫雙山島旅遊度假區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煒同志,負責客源市場開發、旅遊宣傳促銷、旅遊節慶活動、旅遊商品開發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旅遊促進科、旅遊諮詢服務中心,聯繫東渡苑景區。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中平同志,負責行業管理、標準化建設、旅遊飯店管理、旅行社管理、導遊管理、旅遊統計、旅遊安全、旅遊質量監督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行業管理科、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聯繫香山風景區
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劉國華同志,負責黨務、紀檢監察、文明行業創建、政策法規、鄉村旅遊、後勤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分管辦公室,聯繫現代農業示範園區。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匡勇同志,負責旅遊規劃、項目建設、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工農業旅遊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規劃發展科,聯繫鳳凰山風景區、農耕文化園。 特此通知。

地理位置

地址:人民中路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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