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市房產管理局成立於2003年9月16日,為市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參照實施公務員管理,是張家港市人民政府行使全市房產管理行政管理的職能部門,於2010年1月15日更名為張家港市房產管理中心,改設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屬正科級事業單位,參照實施公務員管理,是張家港市人民政府行使全市房產管理行政管理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管理全市房地產開發行業,負責房產權屬管理,推進住房制度改革,保障人民民眾的住房權益。主要服務對象包括上級機關、市直各部門和單位、各鄉鎮(場)政府、社區居委會、村委會,以及轄區內與本中心有工作關係的企業、社團、居民民眾等組織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