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燾分裂主義

紅軍長征途中張國燾分裂黨和紅軍的主張和活動。1935年6月紅軍第一方面軍和第四方面軍於四川懋功(今小金)會師後,在紅四方面軍擔任領導工作的張國燾,反對中共中央關於紅軍北上建立川陝甘革命根據地的決定,主張紅軍南下川康藏邊境少數民族地區,並公然向黨爭權,提出由他擔任中革軍委主席,有“獨斷決行”的大權,遭到中央拒絕。為照顧紅軍團結,中央任命張國燾為紅軍總政治委員。9月俄界會議後,中共中央率領紅一、紅三軍和軍委縱隊繼續北上,10月勝利到達陝甘革命根據地。張國燾堅持分裂主義錯誤,擅自率領一部分紅軍南下。同年10月在卓木碉(今馬爾康縣足木腳)另立黨的“中央”、“中央政府”、“中央軍委”、“團中央”,公開分裂黨和紅軍,使紅四方面軍受到重大損失。在中共中央以及南下的朱德、劉伯承等堅決鬥爭下,在南下部隊強烈要求下,張國燾被迫於1936年6月宣布取消他另立的“中央”。7月紅二、紅四方面軍在甘孜會師。經過朱德、任弼時、賀龍、關向應等的鬥爭,張國燾不得不同意紅四方面軍與紅二方面軍一起北上。10月紅一、二、四方面軍在甘肅會寧、靜寧地區和寧夏將台堡勝利會師。1937年3月中共中央召開延安會議,對張國燾的分裂主義和反黨行為作了系統的批判,並作出了《中共中央政治局關於張國燾同志錯誤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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