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光輝(常州市人民檢察院原副處級檢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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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光輝,男,漢族,1959年5月出生,江蘇常州人,大專文化,1977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常州市人民檢察院副處級檢察員。

2021年,張光輝被開除黨籍。2022年9月,張光輝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被公開通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光輝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5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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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95年6月起,歷任武進市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副局長、局長;
2002年6月,任常州市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副局長;
2003年5月,任常州市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處處長(2004年12月明確副處級);
2006年10月,任常州市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副局長;
2009年4月,任常州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副局長;
2014年6月,任常州市人民檢察院副處級檢察員;
2019年6月,退休。

人物事件

開除黨籍

2021年,經常州市委批准,常州市紀委監委對常州市人民檢察院原副處級檢察員張光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光輝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背離初心和使命,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收受巨額賄賂。
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光輝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公開通報

2022年9月,張光輝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被公開通報。2012年至2015年,張光輝在擔任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副局長、副處級檢察員等職務期間,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白酒、禮金折合總計19.8萬元。張光輝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9月,張光輝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2022年2月,張光輝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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