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光瓊將軍宅邸,位於豪賢路48號,越秀區登記保護文物單位。
該樓1947年興建,設計者為建築大師林克明。這裡曾是民國中將張光瓊的官邸,建國後廣州首任市長葉劍英也於此住過。
與抗戰前的民國建築不同,這棟建於1947年的別墅,並沒有複雜的羅馬柱、雕花山牆,只有簡潔的幾何線條構成。廣州大學嶺南建築研究所所長湯國華認為,這棟屬於抗戰後的流行簡潔現代主義風格建築,因為當時世界範圍內建築大量被毀,提倡簡潔快捷的方式進行重建。
值得一提的是,該建築樓底高4.2米,可讓熱氣有足夠的空間散發。在西式注重保暖的建築基礎上,還加設有適應嶺南氣候的天井,方便通風散熱。
該建築之所以被列入越秀區登記文物保護單位,主要因為它的藝術價值和歷史價值。一是因為林克明設計的為數不多的住宅建築中,它至今仍保留完好。二是房屋主人張光瓊有一定的歷史研究價值。
張光瓊(1902-1975),海南文昌人。曾就讀雲南陸軍講武堂和陸軍大學,官至中將軍長。1949年7月,張光瓊赴香港,次年在香港宣布起義,後移居巴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