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弦琴
- 外文名:ling
- 又名: ling琴
- 類型:西洋彈撥樂器(古典式弦琴)
弦琴(ling)簡介,概述,藝術形式與理念,音域,定弦,額定用譜,古典式弦琴,概述,發展歷史,古典式弦琴基本屬性,
弦琴(ling)簡介
概述
又名ling琴;英文名:ling。由七根構成弦與四根音階輔弦組成,屬於西洋彈撥樂器(古典式弦琴)。由它的前身魯特琴結合古典吉他、豎琴等相關樂器的優點發展改進而成。七根構成弦定音為⑦E⑥A⑤D④G③C②E①A;其中⑦弦的四根音階輔弦分別為⑻D⑼C⑽B⑾A。
藝術形式與理念
弦琴同鋼琴、小提琴、等制式樂器一樣,適合表現多種音樂風格。既能以多聲部獨奏為主要演奏形式,也可在協奏等室內樂中扮演一定的角色。以古典、經典樂為主,併兼顧一定的現代主義作品,不斷滿足各種不同層面聽眾的欣賞需要。由於弦琴體積相對較小,便於攜帶與演奏,因此它在推廣自己音樂形式的同時,也可作為一件相當理想的古典樂推廣工具。
弦琴的推廣理念是:讓作曲者擁有更優越的創作載體,讓演奏家獲得更廣闊的發揮空間,讓聽眾享受到更美妙的旋律,讓經典音樂藝術更自如地傳播。
音域
弦琴音色純淨優美,音域寬廣。①弦的對應指板區至24品,構成音超過五個八度,可從大字1組A直至小字三組b;由於琴弦的較低張力使得調弦彈性空間相對較大,因此,算上常用泛音與特殊調音帶來的浮動區間,其音域更達五個半八度。在常見西洋制式樂器中,弦琴的音域僅次於鋼琴與豎琴,排在第三位。作為多聲部和聲樂器,弦琴也有一些其他獨奏樂器難以企及的和聲優越性,如三聲部和聲的表現:鍵盤類樂器在兩聲部音程分得過開時,中間的音就碰不到了(因而有些曲子不得不使用三手聯彈)。弦琴則在一定程度上較為有效地彌補了這些問題。弦琴的推廣與普及,對於西洋樂獨奏形式的發展來說有著相當積極的意義。
附弦琴與相關樂器(古典吉他/各種提琴)音域區間對照圖:
定弦
弦琴的7根構成弦可細分為高音弦(①②弦)、中音弦(③④弦)、低音弦(⑤⑥⑦弦)三種。以下是所有弦的空弦定音,圈內數字表示構成弦,括弧內數字表示輔弦:
①a1
②e1
③c1
④g
⑤d
⑥A
⑦E
⑻D
⑼C
⑽B1
⑾A1
額定用譜
弦琴已接近全音域樂器的標準,曲目、教材等額定用譜為高低音譜號記譜的雙行五線譜,與鋼琴譜相似。上行高音譜號五線譜一般表示高音弦組(①弦②弦)與中音弦組(③弦④弦)奏出的音,或右手食指、中指、無名指奏出的音;下行低音譜號五線譜一般表示低音弦組與輔弦組奏出的音,或右手拇指奏出的音。
弦琴譜在用指、弦號的標示記號與古典吉他、小提琴等弦樂器類似,用數字及小寫字母標示左右手用指,帶圈數字標示弦號。教材用譜可有較多標註,以方便練琴時更快地找到彈奏指法。
古典式弦琴
概述
由軟質弦(羊腸、尼龍等非金屬弦)與木共鳴箱為主構成的西洋制式彈撥樂器;古典式弦琴有架式弦琴與把式弦琴兩大主要形式。幾乎所有西洋制式彈撥樂器都符合古典式弦琴的屬性,而此大類同時又是弦鳴樂器的一個特殊下屬分類。由於材料及發音原理相近,純淨空靈的完美音色是所有古典式弦琴最吸引人的共同特徵。
架式弦琴的成熟種類多見豎琴、箜篌等,琴身一般呈不對稱中空,弦數較多沒有指板,不能通過按弦改變音高,通常稱作一架琴(如:一架豎琴);把式弦琴的成熟種類多見古典吉他、魯特琴等,琴身一般對稱,弦數較少有指板,能夠通過按弦改變空弦音高,通常稱作一把琴(如:一把魯特琴)。
發展歷史
所有古典式弦琴,都是由樂弓這個共同祖先不斷衍化而成的。樂弓最早在新石器時代的原始部落就已出現,常見使用木類板材及動物犄角作為共鳴主體,捆上數根弦質物彈撥發聲。也有考古學家猜測:樂弓是原始人在閒時撥弄弓箭的弦發出特殊響聲,從而發明的。樂弓幾乎是最早和最原始的樂器形式之一,常在原始部落中扮演占卜、喪葬、祈雨等祭祀工具。可以認為它一切弦鳴樂器乃至彈撥樂器的起源。
在五六千年前的美索布達米亞時期,樂弓就發展成了更成熟的里拉琴,音階概念已經形成。里拉琴除了祭祀,更多扮演為吟遊詩人伴奏或自彈自唱的角色,逐漸走向平民化。
由於里拉等原始弦琴的有限音域漸漸不再能滿足人們對音樂藝術的更高追求,原始弦琴開始逐漸向增加弦數和通過指板按弦改變音高的兩個大方向改進,古典式弦琴的架式弦琴與把式弦琴兩大主要格局開始形成。因而古典式弦琴大類據其衍化線索,也可稱之為里拉系樂器。
西洋樂器發展的主導來自歐洲,而早期阿拉伯系樂器對歐洲的音樂發展也有明顯影響。把式弦琴中最具代表樂器之一的魯特琴就是在阿拉伯樂器中出現,傳入中世紀的歐洲,直至文藝復興時期發展為當時最具影響力的宮廷樂器。到了文藝復興晚期的巴洛克時期,魯特琴演奏家依然具有崇高的社會地位。架式弦琴在西方主要以豎琴為主,雖然未有類似魯特琴的強盛發展時期,但一直較為穩定。從早期民謠式獨奏樂器到走人室內樂團,豎琴獨特的音樂色彩使其總能擁有一定生存的空間。古典主義晚期,吉他開始成型(以1790年的六弦形式誕生為據)並崛起,因而制式樂器中的吉他又稱古典吉他;豎琴的定型則在緊隨其後的浪漫主義早期(以1810年的47弦形式誕生為據)。古典式弦琴最終的黃金時代來自於二十世紀上半頁的尼龍弦發明,使彈奏的手感、音色、音量等效果均有了較大飛躍。
弦琴(ling)模式是所有把式弦琴中定型最晚的,至21世紀初才得以整合成樂器類目,它的前身在歷史中多以魯特琴改進方案、概念圖紙、概念琴等形式間接存在或不斷出現。古典主義早期,鍵盤樂的全面興起使獨奏樂格局面臨重新洗牌,昔日輝煌的魯特琴開始走向衰退。為了試圖扭轉局面,魯特琴製作家也曾模仿鍵盤樂作音域拓寬,由於只能通過增設低音弦向低音區拓展音域(最多甚至到達14對復弦),其改變也較為有限,無法比擬全面拓寬音域的鍵盤樂。魯特琴曾出現過增設高音弦的改進方案,當時缺乏先進的材料學支持,軟質弦只有羊腸類動物纖維材料,穩定性相對較差,過細直徑難以勝任過高張力(會導致羊腸在短時間內發生直徑改變等物理性衰減),因而這些方案未能得到發展。二十世紀上半頁尼龍弦被發明,為古典式弦琴向高音區大範圍拓寬音域帶來了新的可能,幾度被人遺忘的改進方案也開始出現轉機。ling式方案已不僅僅是魯特琴的單一發展,而是全面整合了古典吉他、魯特琴以及架式弦琴的部分發展成果,催生了把式弦琴中的一個新類目。ling琴的音色自然也包含這些相關樂器的特性,既有魯特琴悠遠深邃的低音,又有古典吉他圓潤飽滿的中音,更有豎琴般純淨空靈的高音。結合現代產品學倡導的人性化設計理念,最佳化並厘定了弦長、弦距、弦張力、琴體外形、演奏方式等特有指標,使演奏者得以在承受較低負擔的前提下表現更高難度曲目。
古典式弦琴基本屬性
古典式弦琴涉及的樂器類別較廣,所包含的不同種類差異也較大,但由於西洋制式樂器發展至今形式已趨於成熟,因此古典式弦琴的基本屬性也可有較為明朗的劃分了。全部符合以下附錄描述的西洋彈撥樂器屬於古典式弦琴。
附錄:
1.屬於制式樂器(世界各地音樂家協會正式編制的考級樂器)或準制式樂器。
2.教材、曲集的額定曲譜為純五線譜。
3.手指直接觸弦彈撥,無外掛程式(弓、撥片、假指甲等外戴器具)。
4.琴弦主要材料為尼龍、樹脂、羊腸等軟質弦,共鳴箱體主要材料為木製。
5.屬於純原聲樂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