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癸丑殿試

明朝弘治六年(1493年),舉行了癸丑科進士的科舉選才。明代求賢以科目為重,公道所在賴此一途,科舉成為學子展示才能的主要平台,也是為官入仕的主要途徑,受到當政者和天下學界的極端重視。儘管當時科考有其極大的局限性,比如八股文多為今人所詬病,但科選仍不失為一套相對公平、程式嚴謹、監督到位的選才體系。經禮部會試、皇帝殿試,該科選取近300名進士(其中一甲3名),拔萃出一批文武高官和文人能士,或斐然於史的人物。該科未遴選庶吉士,而是在對此後遴選庶吉士的程式和範圍予以了規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弘治癸丑殿試
禮部會試,釋奠先師,委任考官,比選中式,副榜執教,殿試策問,策問治道,群臣讀卷,進士及第,禮遇有加,授職觀政,規範儲才,參考資料,

禮部會試

釋奠先師

弘治六年二月丁酉(1493年2月17日),釋奠先師孔子,遣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劉健行禮。

委任考官

弘治六年二月庚子(1493年2月20日),命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講學士李東陽、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陸簡,為會試考試官。

比選中式

弘治六年二月壬戌(1493年3月14日),禮部會試,取中式舉人汪俊等三百名。

副榜執教

弘治六年三月癸酉(1493年3月25日),禮部奏:“今次會試所取副榜舉人,凡在國子監五年以下者,或未入國子監者,以及新科年歲相應者,俱令就教職,不許告免。此仍遵天順八年詔例,署職九年考滿者,方許再會試一次”。從之,仍命署職六年以上有舉人者,亦許會試。時副榜舉人多不願就教職,故禮部奏嚴其限。

殿試策問

策問治道

弘治六年三月庚辰(1493年4月1日),皇上御奉天殿,策會試中式舉人,汪俊等三百名,制曰:朕惟三代而下論,守成之君必以漢文帝為首,史稱其時海內殷富,興於禮義,斷獄數百,幾至刑措。朕嘗慕之,不知文帝何修而能得此,考之當時,或賜民田租之半,或盡除之殷富之效,蓋出於此,然貢助徹之法,雖三代亦所常行,而況於漢乎。使除田租,則當時宗廟之祭祀,百官之俸給,四夷之徵伐,皆不可已者,將何以給用度乎。仰惟皇祖肇造區夏,罔不臣服百二十餘年以來,生齒益繁疆域益廣,非前代所及,今歲郡縣上版籍於戶部,其數具存,可謂庶矣,休養生息之餘,宜其富而可教也,然聞閭巷田野之間,不免凍餒無聊之嘆,且頃因水旱河決之患尤多,流移失業之人安在,其為富也。是以勸諭,雖切而循理者,尚少赦宥,雖頻而犯法者愈甚,又安在其為可教也。夫衣食不足,則禮義不興,而民輕犯乎,刑辟亦勢之所必至者,其將何以處之善,古之御天下者,既庶必有富之之術,既富必有教之之方。特患不能舉行之爾,朕承祖宗鴻業,圖惟治道,每有志於隆古帝王之盛,不但文帝而已爾,諸生抱道而來,將見於用其於庶富,教三者先後本末,凡古人之成效,今日之急務,悉心以陳,朕將親覽焉。

群臣讀卷

弘治六年三月庚辰(1493年4月1日),命徐溥等十三名大臣,為殿試讀卷官。
附:殿試讀卷官明細表
序號
姓名
時任官職
1
徐溥
太子太傅戶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
2
丘浚
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
3
劉健
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
4
葉淇
戶部尚書
5
馬文升
太子少保兵部尚書
6
彭韶
刑部尚書
7
賈俊
太子少保工部尚書
8
張悅
吏部左侍郎
9
翟瑄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10
謝宇
掌通政司事工部右侍郎
11
屠勛
大理寺左少卿
12
董鉞
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講學士
13
吳寬
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講學士

進士及第

弘治六年三月癸未(1493年4月4日),上御奉天殿,賜毛澄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文武群臣行慶賀禮。
狀元榜眼探花
毛澄
徐穆
羅欽順

禮遇有加

弘治六年三月甲申(1493年4月5日),賜進士恩榮宴於禮部,命英國公張懋主席。
弘治六年三月乙酉(1493年4月6日),賜狀元毛澄朝服冠帶,及諸進士寶鈔。
弘治六年三月丙戌(1493年4月7日),狀元毛澄率諸進士,上表謝恩。
弘治六年三月丁亥(1493年4月8日),狀元毛澄率諸進士,詣先師孔子廟,行釋菜禮。

授職觀政

弘治六年三月甲午(1493年4月15日),授第一甲進士毛澄為翰林院修撰,徐穆羅欽順為編修,第二甲顧清等九十人、第三甲陳璘等二百五人,分撥各衙門辦事。

規範儲才

弘治六年四月甲辰(1493年4月25日),大學士徐溥等言:“比給事中塗旦建議,欲選新進士改庶吉士,入翰林院讀書。惟庶吉士之選,自永樂二年以來,或間科一選,或連科屢選,或數科不選,或合三科同選,初無定限。每科選用,或內閣自選,或禮部選送,或會吏部同選,或限年歲,或拘地方,或采譽望,或就廷試卷中查取,或別出題考試,亦無定製。自古帝王,皆以文章關乎氣運而儲才於館閣,以教餋之本朝,所以儲餋之者,自及第進士之外,止有庶吉士一途。凡華國之文與輔世之佐,鹹有賴於斯,然而或選或否,則有才者未必皆選,而所選者又未必皆才。若更拘於地方年歲,則是以成之才,或棄而不用,而所教者又未必皆有成。請自今以後,立為定製,一次開科,一次選用,待新進士分撥各衛門辦事之後,俾其中有志學古者,各錄其平日所作文字,如論策詩賦序記之類,限十五篇以上,於一月之內,赴禮部呈獻,禮部閱試訖,編號封送翰林院考訂,其中詞藻文理有可取者,按號行取,本部仍將各人試卷記號糊名封送,照例於東閣前出題考試,其所試之卷與所投之文相稱,即收以預選,若其詞意鉤棘而詭僻者,不在取列中間。有年二十五以下,果有過人資質,雖無宿構文字,能於此一月之間有新作五篇以上,亦許投試,若果筆路頗通,其學可進,亦在備選之數。每科不必多選,所選不過二十人,每選不必多留,所留不過三五輩。如此則所選者多是已成之才,有所論撰便堪供事,將來成就必有足賴者。如是則預列者無狥私之弊,不預者息造言之謗。臣等皆出自此途,引進後賢儲之館閣,以報國厚恩乃其職也”。上納之,命今後內閣仍同吏禮二部考選。

參考資料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
(明)明武宗 敕撰
(明)劉健 謝遷 首修
(明)李東陽 焦芳 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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