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生產、生活的需要而建造的房屋及其附屬工程稱為建築工程。人們對擬建房屋及其附屬工程在建造前,對其所需要的物化勞動和活勞動的消耗都得事先加以計算,以衡量自己有沒有力量去建造它。因此,根據擬建建築工程的設計圖紙、建築工程預算定額、費用定額(即間接費定額)、建築材料預算價格以及與其配套使用的有關規定等,預先計算和確定每個新建、擴建、改建和復建項目所需全部費用的技術經濟檔案,則稱為建築工程預算。根據設計階段劃分的不同、建築工程預算可分為初步設計概算和施工圖預算,統稱基本建設預算或簡稱建設預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設預算
- 目的:為滿足生產、生活的需要
- 含義:物化勞動和活勞動的消耗
- 全稱:基本建設預算